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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机场投入使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3-03-31 15:03字号:【 视力保护色:      

 

  依据文件:《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3号

  施行时间: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二章 第十六条 运输机场投入使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安全运营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其运营业务相适应的飞行区、航站区、工作区以及空中交通服务、航行情报、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相关设施、设备和人员; 

  (三)使用空域已经批准; 

  (四)飞行程序和运行标准符合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件; 

  (六)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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