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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制工作应委托哪些单位开展?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3-18 16:16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交水规〔2020〕12号)第十三条

  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编制工作应委托符合下列要求的单位开展:

  (一)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必要的技术手段及良好的信用;

  (三)承担过与标准相关的工程建设规划、勘察、测量、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科研等技术工作;

  (四)具有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和管理相关经验。

  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主编单位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标准相应的下列资质:水运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海洋测绘甲级等资质。主编单位也可以是具备相应能力的教育、科研机构或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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