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服务 > 常见问题 > 规划建设

交通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与办理地址?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7-25 21:22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申请材料

  1.交通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申请表

  2.项目首次前期经费文件或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

  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4.方案设计文本和图纸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①预受理。业务部门审查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审通过;申请人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预审不通过,同时向申请人说明不通过的原因,并短信通知申请人。②受理。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或者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根据预审环节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再次核验申请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与预审环节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受理;与预审环节提交材料不一致,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审核人员对方案设计内容进行专业审查,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特殊环节:若方案较为复杂,要求专业性较强,审核阶段无法对方案出具审查意见,需启用专家评审环节(新增7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4.审批:审批人员在审查人员得出审查结论后,2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交通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要求的,予以通过,不符合交通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要求的,不予通过,并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和权利救济途径。

  5.办结:办结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业务审批系统进行办结。 

  6.证件制作与送达:办结后,工作人员制作行政审批文书,并通过内部流转送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处。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批文后即时通知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领取证件。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自行到行政服务窗口或者通过邮寄)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17号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也可邮寄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受理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3.审核:自受理之日起,审核人员对方案设计内容进行专业审查,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结论;特殊环节:若方案较为复杂,要求专业性较强,审核阶段无法对方案出具审查意见,需启用专家评审环节(新增7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4.审批:审批人员在审查人员得出审查结论后,2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交通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要求的,予以通过,不符合交通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要求的,不予通过,并告知申请人具体理由和权利救济途径。

  5.办结:办结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业务审批系统进行办结。 

  6.证件制作与送达。办结后,工作人员制作行政审批文书,并通过内部流转送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处。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批文后即时通知申请人按照约定方式领取证件。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自行到行政服务窗口或者通过邮寄)领取办理结果。

  三、办理地址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服务窗口5-4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