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服务 > 常见问题 > 港航经营

港口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备案的受理条件?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3-04-07 17:46字号:【 视力保护色: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用地手续已办理,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和由市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安全监督的工程,需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