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服务 > 常见问题 > 政策资金扶持

龙华社会资本建公共立体停车库补助细则出炉 一个车位最高可补5万!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0-07-22 10:41字号:【 视力保护色:      

 

  7月20日,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正式印发了《龙华区社会资本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从2020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意味着,在龙华区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库,并对社会公众开放运营的,符合条件可向政府申报补助!

  根据调查,目前龙华区机动车保有量约36.22万,停车泊位约28.62万个,停车泊位缺口约10万个,以居住类为主的停车矛盾突出,其中老旧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低、城中村密集且没有配套停车设施是主要问题。

  目前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设施选址多为国有未出让土地,土地资源较为紧张,单凭政府力量难以持续满足社会需求,因此需要引入社会资本,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如村股份制集体有限公司利用自有用地、老旧小区业主利用小区边角地空间,参与投资建设停车设施,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充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建设或改造立体停车库,才能有效缓解龙华区停车供给不足,补强城市发展短板,形成产业化格局。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效果图.jpg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效果图

  为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立体停车设施,龙华区快速响应、落实国家及市里精神,由龙华区机械式停车办(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牵头快马加鞭研究制定补助政策,经多次完善,最终出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申请补助的条件:

  1.由社会全额投资,停车设施建设及运营手续齐全,已投入运营,且在发改部门的备案完成于《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交〔2019〕295号)公布实施之后(2019年12月10日起算)。

  2.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自与街道办签订公众开放运营5年以上监管协议之日起,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

  3.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置可充电泊位。

  4.设置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实现与全市智慧停车云平台及龙华区大数据平台联网。

  5.申请单位诚信经营,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如同时满足以上5个条件,申请补助的单位可按照材料清单向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经认定符合补助条件的立体停车设施,按照设施类型、泊位数、基建等给予8000-50000不等的补助,分三个年度按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的比例进行拨付。

社会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补助标准

停车设施

类型

每个车位补助标准(元)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地上机械式或利用已建地下空间加装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一)全自动

AGV搬运型

30000

平面移动型

20000

巷道堆垛型

垂直升降型

垂直循环型

(二)半自动

无避让式

8000

简易升降型

升降横移型

立体停车建筑物

(一)地上停车建筑

建筑在地上全部用于停车的建筑,含立体钢结构停车库

20000

(二)地下停车建筑

不依附建筑独立建设的地下停车场所,如绿地、广场等处的地下停车库

50000

注:表中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未提及的类型可按实际进行认定。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类型图.jpg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类型图

  特别要提醒的是,开发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设施以及土地出让合同明确停车设施建成后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运营管理的项目,则不属于补助范围。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