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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0-12-29 15:41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实施方案》(深交规〔2020〕7号),经营权奖励的方式及计算公式如下:

  按照自主申报原则,企业可在新增经营权指标和延长对应经营权指标及车辆经营期限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企业如选择新增经营权申报,则其经营权指标奖励数=(企业车辆租金减免总金额/2000元)/60个月,不足1个经营权指标的部分按1个指标计算;

  企业如选择延长对应经营权指标及车辆经营期限申报,则其对应经营权及车辆延长期限=单车租金减免金额/2000元,不足1个月的部分按1个月计算。考虑到营运车辆安全及车容车貌等因素,延期车辆的总经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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