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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6个月未年审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03-19 09:45字号:【 视力保护色:      

 

  经核查,截至2018年2月28日,我市共有757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逾期6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依法注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上述车辆证件持有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道路运输证》交回至交通运输专业分厅(盐田、南山、布吉办事点)。

  被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名单等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6个月未年审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名单(截至2018年2月28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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