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截至2017年7月10日,我市共有6748家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名下均无《道路运输证》营运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委依法注销上述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经营者名单、许可证号等信息可登陆我委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jtys.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名单(截至2017年7月10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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