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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过期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0-01-13 09:24字号:【 视力保护色:      

 

  经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市共有164家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上述企业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交回至各辖区行政服务窗口。

  特此通告。

  附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名单(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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