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考虑到疫情给人员、车辆返深及综检站正常营业等带来的影响,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对未能及时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期及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业务的企业和车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延期处理。目前,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已全面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期及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业务正常办理已不存在阻碍。为做好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资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开展证件延期和年审工作
请相关企业及时办理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延期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业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已过期企业清单见附件1,逾期6个月未年审车辆清单见附件2)。我局将在2020年10月10日起,恢复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延期企业和逾期6个月未年审车辆的相关资质注销工作。
二、做好企业相关资质管理工作
2020年10月10日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及逾期6个月未年审车辆涉及的企业,可向注册地所在的辖区管理局提出恢复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企业及车辆,由我局统一注销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道路运输证。2020年10月10日后,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及超过六个月未年审车辆的处置办法按照疫情前处理办法开展。
三、相关工作要求
请各辖区管理局将文件精神向辖区企业宣贯,指导辖区道路货运企业做好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相关工作;请各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开展证照延期及年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已过期企业清单
2.逾期6个月未年审车辆清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