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粤环〔2020〕13号)相关要求,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已经全面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目前共有27家维修企业满足汽车排气污染维修治理需求,现将深圳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名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6939513773/2025-0083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 名称: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深圳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名单的通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交通运输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转发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粤环〔2020〕13号)相关要求,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已经全面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目前共有27家维修企业满足汽车排气污染维修治理需求,现将深圳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名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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