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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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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0-02-26
名称: 直通港澳道路普通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发)事项的办理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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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港澳道路普通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续期换发)事项的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0-02-26  浏览次数:-

  一、受理条件:

  (1)省府办公厅已经批准了申请者的粤港澳直通车车辆指标,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深圳。

  (3)投入营运车辆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检测。

  (4)材料齐全。

  二、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1份)

  2.港澳车辆出入境营运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

  3.商务部门出具的批文或备案文件(原件1份)

  4.安全生产制度文本(原件1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1份)【备注: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办事无需提交(仅支持省内电子证照)】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7.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图

线下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