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省府办公厅已经批准了申请者的粤港澳直通车车辆指标,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深圳。
(3)投入营运车辆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检测。
(4)材料齐全。
二、申请材料
1.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原件1份)
2.广东省公安厅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员驾车批准通知书(原件1份)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5.广东省道路运输IC卡照片校验回执(原件1份)
三、办理流程图
网上办理流程图
线下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