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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513773/2021-0063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8-05
名称: 蛇口港:前往香港机场和澳门须持核酸检测证明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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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口港:前往香港机场和澳门须持核酸检测证明

发布日期:2021-08-05  浏览次数:-

  8月4日,市航运集团表示,前往香港机场的出境旅客需确定可在目的地入境,符合香港国际机场的各项疫情防控及登机要求;如在香港国际机场因不可抗力或个人原因无法登机,将安排返回内地并自费接受入境集中隔离14天。旅客需在港口值机柜台签署相应承诺书。

  出境旅客登船出境前应提供72小时内有效的“粤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报告。自2021年8月3日下午3时30分起,离境需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2021年8月4日6时起,除保障珠澳两地正常生产生活的跨境货车司机外,经粤澳口岸出入境人员需持1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