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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513773/2022-0015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2-22
名称: 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含义?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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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的含义?

发布日期:2022-02-22  浏览次数:-

  依据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水规〔2021〕6号)

  施行时间:本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七条 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港口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三)辨识、分级;

  (四)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五)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时);

  (六)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状况;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