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我市35家道路客运企业上报的1356个县际包车客运指标经营权重新许可进行了审核,并于2021年12月20日公示完毕,现将重新许可结果通告如下:
经审核,对1189个县际包车客运指标经营权予以重新许可;对167个县际包车客运指标经营权不予重新许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予以重新许可县际包车客运指标清单
2.不予重新许可县际包车客运指标清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