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9年12月起,司机撤销、办理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异地就业备案已由在窗口受理改为由备案企业在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服务平台自行进行办理就业登记或撤销就业登记。如在撤销就业登记时,原备案企业已注销,新备案企业可直接进行就业登记操作进行覆盖,如并未在新企业就业或与原备案企业有纠纷其不帮忙撤销备案,则联系所在辖区行政服务大厅交通局后台进行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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