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客运招呼站管理规范》(深交规〔2020〕10号)
施行时间: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具体条款内容:
第七条 申请设置招呼站的,应当向设置地所在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辖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辖区管理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站名、设置地点、停车位置示意图、车辆进出流线图等)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配置、设备设施配备等情况说明文件;
(三)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拟招聘的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告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