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与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交〔2023〕9号)相关规定,大件运输的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大件物件运输经营资质的道路运输者承运,由承运人向起运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递交申请书。交通运输部门受理超限运输许可申请后,对承运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勘测通行路线,一类大件办理时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不超过1个工作日,二类大件办理时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三类大件办理时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不超过8个工作日。公路桥梁的加固、改造以及涉及通行路线勘测的检测(含桥梁结构荷载验算)、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期限内,但应当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从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