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府办规〔2020〕5号
施行时间:自2020年4月3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五章 第二十八条 道路挖掘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隐蔽工程或道路挖掘修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发生过返修的工程项目,其保修期自返修合格后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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