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件:《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规定》 深交规〔2022〕9号
施行时间:自2022年8月25日起实施
有效期:5年
具体条款内容:
一、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合乘者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二、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由合乘各方自行约定并承担。
三、通过互联网方式实施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各方包括合乘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合乘平台)、合乘出行提供者和合乘者。
合乘平台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整合私人小客车合乘供需信息,提供合乘出行服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