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文件:《深圳市公共汽车乘车指导规则》
施行时间:自2007年3月15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十条 违反本规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乘客给予补票或者数倍补票处理:
(一)无票乘坐的;
(二)越站乘坐的;
(三)使用废票的;
(四)持假证免费乘车的;
(五)其它应交车费而蓄意逃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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