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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审批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与办理地址?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7-25 21:12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申请材料

  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收件:①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②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③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④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⑤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受理:①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②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③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4.决定:①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②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5.制证: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送达:①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②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办理地址

  该事项已实现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全网办理,在网上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82962951、8296293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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