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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用机场内从事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1-13 15:12字号:【 视力保护色:     

  

  依据文件:《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3号

  施行时间: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条款内容:

  第三章  第四十一条 在民用机场内从事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二)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经营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航空燃油供应设施、设备;

  (三)有健全的航空燃油供应安全管理制度、油品检测和监控体系;

  (四)有满足业务经营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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