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第四条相关规定,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受理机构为民航局。
如果旅客对航空服务不满意,建议旅客先向当事的航空公司或机场投诉。如对其投诉处理不满意,可拨打12326民航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反映。
附件下载
“粤省事”小程序
深圳市统一政务服务APP
移动门户
深圳交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