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47号(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总署令198号修改)规定: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低值货物类三类。1.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2.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的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3.低值货物类进出境快件是指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快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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