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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可以将用户身份信息以及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的信息提供给他人吗?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0-04-08 11:47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号)第二十四条,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身份信息以及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等情况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事件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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