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我局已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及说明予以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8月16日18:00时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gj_zlcgl@jtys.sz.gov.cn。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市交通运输局1803室(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