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炜
在线访谈活动现场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在线访谈”节目。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今天,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徐炜将为我们解读该《实施细则》,并现场解答网友提问。
【徐炜】: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为引导促进“十四五”深圳民航业发展,加快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交规〔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深圳机场航空客货发展实际,开展了《实施细则》编制工作。各位网友如有好的意见建议,欢迎提出来。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的,谢谢徐炜副局长,下面我们正式进入访谈交流环节。网友“秦小仙女”提问:请问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项目范围有哪些?
【徐炜】:感谢网友的提问。民航业领域资助资金项目范围共包含5个,其中深圳机场国内客运新航点、货运新航线和加密航线、提升深圳机场集货能力等3个资助项目的资助内容及相关管理要求在本《实施细则》明确,深圳机场国际客运航线、通用航空发展等2个资助项目的资助办法另行制定。
【主持人】:下面我们看看网友“一只猪喵”的提问:请问市交通运输局,资助项目申报和审核有哪些要求?
【徐炜】:你好,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在线申报,或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申报受理并组织开展资助审核工作,交通运输局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数据复核,并开展部门审核。整体项目申报时间:是指市交通运输局将于2023年-2025年每年一季度发布申报指南,受理上一年度资助资金申请,申报单位可在2023年-2025年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资助申报。具体项目申报时间:是指客货运航线自开航或加密之日当月起算,第12个月后,若符合资助条件,再申请资助;若航线在某一年的申请期内运营时间不满12个月,则在下一年的申请期内方可提出资助申请。
【主持人】:感谢徐炜副局长的详细回答。下面我们再看看 “胖丸啊”的提问:在申报过程中为了避免重复资助,会有什么要求呢?
【徐炜】:你好,我们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确航空公司同一航线不可同时申请货运新航线资助和货运加密航线资助。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其他深圳市级财政性专项资助或奖励的。即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其他深圳市级财政性专项资助或奖励的,《实施细则》不再给予资助。已申请并获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市政府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资助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22〕7号)资助和《关于落实市政府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 促进民航业加快恢复补助方案》(深交规〔2022〕11号)补助的客货运航线,在申请并获得本细则资助资金时,须核减已获得相同资助内容的资金。
【主持人】:感谢徐炜副局长的悉心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就进行到这里。再次感谢徐炜副局长参加本次的在线访谈,也感谢市民朋友的支持和关注。今天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