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暨立法听证会
嘉宾: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娄和儒、交通综治处处长韩浩、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曾天林,市人大代表两名、市政协委员两名、市民代表八名、行业代表两名、企业代表两名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地点:深圳市交委三楼多功能厅
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暨立法听证会现场
实录内容:
【娄和儒】:各位听证参加人,各位来宾,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我是交通运输委副主任娄和儒,根据会议的安排,由我来担任本次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的主持人。我本来想坐在下面,为什么把我放在这里,让我显得很孤立,他们说我是代表公正的,不能和大家在一起。
本次听证会应到参加人17人,实到16人。其中企业代表张艳同志缺席了本次听证会,到场的听证参加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人数要求,可以正常召开听证会。
现在,我宣布本次听证会议正式开始。
本次听证会的所有听证事项为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自2016年10月进入我市以来,以其通过手机APP随着借随还,灵活方便等特点,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发展迅速,成为了市民短距离出行的公交轨道接驳的一个重要交通工具。在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大家也有目共睹。但是随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持续大规模投放,也带来了局部过度投放、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等问题。比如今年4月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爆深圳湾公园的事件、男孩骑单车身亡的事件、小鸣单车押金难以退还引起的诉讼,以及近期小蓝单车解散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成为媒体、社会和市民关注的热点。对此,我们深圳应该怎么办?这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需要我们回答的问题。尽管我们一直遵循开放、包容、鼓励创新的深圳精神,坚持鼓励引导规范管理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这个原则我们是毫不动摇的。我市在今年4月份率先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在全国也是最早的。结合今年8月份国家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相关要求,在今年6月份出台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同时我们市交委会同城管局、交警局检察机关、各区政府、管委会以及自行车企业共同推动了一系列的治理工作,包括运用互联网思维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智能监管平台,试点共享锁桩加电子围栏等技术,利用共享锁管理共享单车,我们还是在试验阶段。加大自动车道和停放区建设的力度,启动了公益诉讼程序,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这些效果和社会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截至目前,企业间还存在着恶性竞争,科技园、华强北、东门等热点地区周边投放过量,乱停乱放问题仍十分突出,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非机动车道事故也在大幅上升。今年非机动车交通死亡事故50起,同比上升72%。此外,单车企业一车多押,押金远远高于自有资金,个别不良企业的用户押金难以退还,给行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面对爆发增长的互联网新生事物,政府在监管手段上明显不足,如小蓝单车押金问题,按照交通运输部十部委各企业应在企业注册地开立押金帐户,该企业在天津注册,运营总部在北京,两地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而且押金交互退还涉及海量的动态数据,银行专用帐户监管也存在较大的技术难题,因此亟须从政府、管理、技术手段等多个方面破解监管难题。
为了推动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起草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将广泛听取民意,凝聚社会共识,提高方案的合理性和操作性。也就是这次听证会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此次听证会顺利进行,也请大家遵守以下听证纪律:
一、听证会开始后,请在座的各位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静音。会议过程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或者其他障碍听证程序的活动。
二、听证参加人按次序发言,听证参加人发言和提问须向主持人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有关事项听从主持人安排。
三、听证参加人未经主持人允许而退会,视同放弃权利处理。
四、听证参加人的发言由记录员记录,如无异议,请签字确认。
五、听证旁听人不得发言,如有意见可以在听证会后提出书面意见。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主持人会提出警告。我想这些问题不会发生。
下面,根据听证会安排,我再介绍一下本次听证会的陈述人和参加人。请读到名字的同志举手示意。
听证陈述人共两名,分别是交通运输委交通综治处韩浩同志,和交通运输委政策法规处曾天林同志。
听证参加人一共16人,市民代表8人,分别是:岳巍同志、朱志霖同志、曹超同志、胡勇光同志、杨艳同志、王小华同志、陈文华同志、翟小娟同志。人大代表两名,分别是杨勤同志,这是大忙人,经常参加我们的公益活动。还有陈洁同志,也是知名的电视广播主持人,大家非常热爱她。政协委员两名,分别是蒋雷同志、王雪同志。王雪同志非常热爱和关注交通。行业协会代表两名,分别是深圳市城市交通协会施佑生同志,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古洪涛同志。企业代表两名,分别是摩拜公司高原同志,ofo王涛同志。此外,我们还邀请了市法制办、市城管局面有关同志参加我们的听证会。邀请了很多媒体记者参加了这次活动。
大家来是我们的荣幸,因此建议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代表的到来!(掌声……)
今天,听证会有以下几个程序。第一,陈述人陈述。第二,参加听证人对听证事项提出质询,发表意见和建议。时间有个控制,陈述人陈述时间不超过30分钟,发言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因为不控制时间,我担心下午时间不够,最好是在6点前结束。第三,听证陈述人对参加听证参加人的质询、意见以及建议予以回应。第四,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进行辩论。第五,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做最后的观点陈述。第六,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项,请陈述人韩浩陈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曾天林同志补充发言,陈述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开始。
韩浩:谢谢主持人。下面我向大家汇报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因为这个方案在之前按照程序,我们已经对外公示,而且提前送达到今天参会的每一位听证参加人,所以这次做个简要的汇报。
整个汇报分为三部分。首先,向大家汇报一下这个方案的制订背景。
首先是发展概况。目前,在我们深圳市开展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一共有8家,投放车辆大约89万辆,注册用户量超过2200万人,日均使用量543万人次。互联网自行车在去年10月份进入到深圳以来,给深圳市老百姓的出行带来了很多改善和提升,具体反映为四个方面。首先是促进了交通出行的结构优化,整个慢行交通由2015年的53%提高到了57.2%,其中自行车约占13.8%,比2015年增加了5.8%,这是非常不容易的。纵向比较我市历年慢行分担情况,也对我们近20年慢行分担的下降趋势有了比较好的扭转。
二是成为了解决公交最后一公里的有效工具,目前接驳轨道常规公交的日均出行量,用共享单车的大约是275.5万人次/天,约占日均骑行总量47.4%。
三是促进减少私家车的出行和碳排放具有积极作用,互联网自行车的使用者,通过调查和测算,有9.8%转移至开私家小汽车,通过数据的转化,我们可以测算一年减少小汽车行使里程15.7亿公里,二氧化碳排放可以减少22.9万吨。
四是有效压缩了非法载客电单车的竞争空间。日均转移量大约43.3万人次,按照载客电单车日均20单来测算,可以减少2.2万台载客电台车。
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给我们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来正面效益的同时,它的快速发展也给我们城市发展带来了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车辆的乱停放问题突出,影响城市交通正常运行、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约束,用户权益难以保障。部分企业运维能力滞后,出现了高峰期车辆大量堆积、绿化带被侵占停放故障车等不良现象。凸显了自行车交通基础设施难以满足市民快速增长的自行车出行需求,服务水平不高,市民反映的骑乘体验也比较差。
前阶段,政府各个部门通过共管共治采取了相关的管理措施,效果情况怎么样呢?这里做一个简要的汇报。
第一,出台政策标准。我们在去年底发布了停放区设置指引,今年4月份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9月份印发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一时间落实交通部等十部委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整治行动。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动管理办法,车辆技术标准和企业服务规范等制订工作。
第二,突出企业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一是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二是督促企业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截至今年9月,各大企业共清理整顿车辆超过52万辆。三是明确企业规范管理的十条要求。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用户管理,引导用户树立安全文明用车理念。市交警部门截至目前对全市21万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人取证,并推送至企业采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用措施。
第三,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车辆的投放管理,明确暂停车辆投放,建立车辆的编码数据库。二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共规范车辆停放27万余次。同时建立涵盖政府和企业的车辆停放秩序管理机制,截至7-10月,各个部门上报的案件处置及时率是61%。三是加强违规骑行执法。截至11月初,我们共查处违规骑行6.8万人次。五是加强企业的应急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得到了落实。六是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积极开展车辆电子身份标签、智能监管平台、电子围栏等试点建设以及企业数据的接入,来推动我们的智能化和精准化管理。
第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全市自行车道建设方案和行动规划,按照十三五规划,截至2020年,全市新改扩建自行车道一千公里。2017年我们计划完成100公里,目前已完成73公里。二是重点围绕公交站点周边区域已建成区域八千个,同时同步推动办公、商业、居住等区域的自行车停放建设,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全覆盖。三是研究推动福田中心区到龙华,龙华到南山的专用路试点建设,逐步解决跨区自行车的通勤需求。四是研究推动自行车立体停车库试点建设,逐步在全市推广。五是推动有关慢行交通导向标识系统体系。
第五,多渠道宣传引导市民用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下面汇报我们的编制理由。通过推动巡查整治、完善设施和宣传引导等系列工作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规范程度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个别企业无须投放、车辆乱停乱放、运营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制订我市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为下一步加快制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工作提供支撑。我们也是遵循以下几方面的诉求。
一是市民和媒体以及人大政协委员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多次指示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既有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难以适用,政府监管处于被动状态。包括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企业注册地、经营地的分离等等,没有明确的相关要求。
三是各企业对管理要求的重视和执行情况不一,难以达到预期管理目标。
汇报第二部分,方案制订依据。
我们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汇报第三部分,方案具体内容。
首先,管理目标,是要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程序和城市环境,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健康有序发展,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更好的满足市民多层次出行需要。
编制原则,坚持三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二是坚持包容审慎,三是符合上位法的要求。
结合现状,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目标,本次管理方案重点是针对前期我们收集社会广泛关注的几部分来进行分析,提出了我们的管理要求。首先汇报第一部分,企业的准入和退出。
通过分析我们的汽车租赁等类似行业的管理经验,我们提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管理方式大概有备案、普遍许可和特许经营三种。方案一,备案。是运营企业将其需要进行的行为活动告知主管部门,为事后检查监督提供资料或者某种依据,通过制订政府规章来实现。应用依据方面,我们参照了目前广州、北京等城市采取的备案管理模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可以参考采用备案的模式来进行管理。我们对备案的基本条件也提出了一些安排,这里包括备案时间要求,我们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制度文本、备案证明以及备案事项的变更。在企业退出方面,在备案模式下,政府不能强制要求企业退出市场经营,但企业因为自身的经营管理等问题,需要退出市场的,需要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向政府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处罚规定包括两方面,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责令限期整改、罚款。这也是依据广东省规章作出初步的安排。第二种方式是普通许可,是指经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准予其在特定范围内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这种方式需要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再加上制订我们的规章来实现。应用的依据是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许可的基本要求方面,我们也做了一些基本安排。包括申请时限要求,许可条件,包括法人资格、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数据平台要求、押金、预付金等专用帐户监管的要求。在企业退出方面包括强制退出和自愿退出,要履行相应义务,否则政府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方式和方式一的备案相似。
第三种方式是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招募等方式,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进行特定的服务,这种方式需要提请市人大进行解释,并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纳入公共交通范围,才能进行操作。应用依据,我们也是类比公共自行车,可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补充,参照公共交通的管理模式来进行管理。特许经营的基本要求我们也做了一些基本安排,包括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主体等等。这种方式下,政府主管部门需要进行审查,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企业退出方面也是两种情况,一个是经营期满,另外一个是有不良情况,需要进行经营权的撤销。无论何种方式的退出,均需办理退出手续,否则政府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
这里我们也做三种方式的比较。首先是备案,优点是符合国家简政放权的方向,企业经营灵活度高,容易操作。可能存在的问题,因为没有门槛,就没办法进行约束,在行政成本的难度方面比较大,无法对投放规模管控,主要是要利用市场机制对企业行为进行调节,管理效果有限,短期很难见效。普通许可是有一定的影响,对企业进出进行约束,对投放也有直接的管控。可能存在的问题,这种方式有可能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而且新的许可操作方面难度大一点。特许经营方面,优点是可以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管制,最大限度保障公共权益和公共秩序,可能存在的问题容易形成行业保护,难以发挥企业能动性和创造性,经营效率不高。
具体内容的第二部分,是车辆投放规模。根据交通部等十部委的指导意见,政府管理部门根据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的资源以及公众出行的需求等等,定期优化调整,并向社会公示,为企业提供参考和指引。我们提了两个方案。方式一,总量控制,配额管理。通过普通许可和特许经营方式,对企业投放规模进行限制,对擅自投放行为进行处罚。方式二,政府不直接干预,这是通过备案或者普通许可的方式,政府管理部门不限制企业投放规模,运用市场机制,通过调节设施供应和加强停放执法,实现车辆投放的动态平衡,鼓励增加设施供应,最大程度满足市民停放需求,对于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情况的,政府应引导企业采取限制投放等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三部分内容有关运营规范方面,这也是根据交通部等十部委的指导意见,对于未满足规范要求的企业,我们会实行警告罚款等处罚。规范包括六大方面。一是车辆技术和安全方面。二是投放和停放秩序。三是用户协议。四是用户安全。五是企业数据接入,六是企业退出后的车辆清理。
第四部分,考核奖惩机制。我们提出两项机制,一是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评估的监督检查机制,这里包含了考核实施主体、考核实施方式,同时还有实施周期、实施流程和考核分制的基本安排。考核的结果应用在备案的方式下,考核结果公示,将引导社会和政府多方共治,在普通许可的方式下,公示考核结果,将会对信誉好、表现好的优先考虑一些分配,对表现不好的我们要进行处罚、缩量,甚至收回企业的许可。在特许经营方面,按照协议进行处罚。第二个机制是建立企业和用户的信用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领域守信激励等信用管理制度,将企业和用户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和用户基础数据库。同时鼓励企业成立信用信息的共享联盟,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处罚的机制。
下一步工作,市交委将会同市城管等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市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企业运营服务规范等工作,加快推进自行车道的慢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进行技术创新,为市民出行和城市保障提供更多的保障和便利。
谢谢大家。
【娄和儒】:陈述人曾天林同志有没有补充?
【曾天林】:报告主持人,我没有补充。
【娄和儒】:下面进行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每人的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每两名代表发言结束后,请听证陈述人予以回应。每次回应的时间也控制在2分钟以内。发言顺序原则上以我的点名为主,有秩序进行。经过会前沟通,人大代表杨勤先生稍后还要参加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公益活动,因此首先破例有请杨勤代表第一个发言,有请!
【杨勤】: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刚才我们听了介绍,这里首先肯定共享单车作为新生事物,为我们这个城市最后一公里的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它的问题在于过度野蛮生长,无序竞争,所以导致问题逐渐发生。我从五个方面提出听证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公众参与,社会领域共同致力,从强化企业的主体意识开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让社会组织约束和企业自律很好的结合起来。
二是共享单车企业一定要在深圳建立子公司,实现属地管理。要纳入现有的法律体系和政府监管体系中,实现有效监管。
三是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和政府各级部门要齐抓共管,真正实现总量控制,配额管理,真正实现有序和有效性。
四是实现采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合适的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一种模式,一套办法,实现大数据管理。
五是我倾向于备案制管理,门槛要低,管理要严,手段要多。这样做,今后才能实现宽进严出,治理有序,这是和我们社会共治的大方向相吻合。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
【娄和儒】:就杨勤代表的发言,陈述人有什么回应?
【韩浩】:从实施方式方面,我们按照管理和推动方式,涉及到备案方面,符合我们现在在十九大提出的要在全社会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和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在推动方面,我们也是对三个方案做了研究。备案的形式,我们会结合总量控制,在后续的监管方面进行加强,我们会结合杨代表的意见,在备案方面再完善相关的工作。二是涉及杨代表提出的属地管理,之前我们也发现了互联网+的新业态,为了要鼓励它的发展,但因为它的模式,大家至今还感觉很多地方看不清,而它的管理方面,注册地和经营地分离的现在这种模式已经出现问题,我们必须要有实招,接下来我们会加强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在这方面我们会加强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我的回应完毕。
【娄和儒】:下面是两个人提出建议,陈述人一并回应。首先有请岳巍同志发言。
【岳巍】:我这方面有三个问题,三个疑问。
首先,我们在看到互联网管理方案里面的第一页说,我市企业共有8家,但是在第十页提及到了仅摩拜单车和OFO提供了银行相关的政策,在政府管理的时候,我们是否有强制让他们提供这样的证明?因为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益,包括最近我们了解到小蓝单车的情况,它的押金退的难早在几个月前就出现了,如果现在面临崩溃的形式又该怎么做呢?
第二,共享单车在区域投放量的问题。我这边准备了一个图片,是深大地铁站C出口,可以看到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单车所占的位置已经是覆盖了机动车道,也就是说机动车道现在变成了单向车道,各位可以看一下。这样的情况不仅仅是区域共享单车所化的问题更多是在一个地区的投放量的问题。我还是很支持方式一的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在总量控制的情况下,不仅仅是让市场自由发展,更多是咱们政府要进行限制和控制。
第三,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相关,但是可能没有太大的关系,对于政府之前推出的装型的公共单车,政府下一步会怎么处理?是逐渐取消这样的单车,减少规模还是会有适当的调整?因为它也很大的公共地域,但是共享单车的出现大大冲击了这样的情况。
我的三点介绍完毕,谢谢。
【娄和儒】:谢谢,下面请朱志霖同志发言,他们家来了两个人,为了培养下一代的听证人。
【朱志霖】:谢谢大家对我们的支持。我大概说两点,因为我们作为市民听证代表,关注的都是一些比较实在的问题。我儿子都知道共享单车占用盲道,他经常放学的时候告诉我,爸爸你看,单车占在盲道上面。我们有时候会和他玩游戏,闭上眼睛跟着盲道走。共享单车出现之后,给我们生活上带来很大的便利,这是有目共睹的。2015年之前我个人基本不骑自行车,但是今年和去年时不时周末就会骑自行车去前海散步,所以这个东西是很好。但是它的问题也有目共睹,尤其在地铁口,我也注意到在地铁站出入口堆得太多。这些问题我们都可以关注到。我个人也有一个问题,共享单车都基于GPS定位,我们在APP上面直接就可以看到附近有多少车,全部密密麻麻的点。为什么不可以让用户到地铁站的时候给他提醒,告诉他地铁站口已经发生了严重拥堵,放不下自行车,让他的自行车不能上锁,他就不能去那边停。
这是我个人的想法。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娄和儒】:谢谢。就前面两位岳巍同志和朱志霖同志的发言,请陈述人回应。
【韩浩】:我这边做一个简单的回应。
首先是岳代表提出的两个问题。银行证明和押金问题。按照十部委的指导意见,因为是注册地管理,但是现在既然问题发生了,确实我们在指导意见方面当中还是有一个协商机制,目前在强制手段方面没有特别有效的手段,所以问题出现了,我们怎么完善下一步的监管措施方面,必须要下功夫,不管是任何的创新事务,中间如果出现问题了,从我们的管理角度,必须是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去落实各方面的相关管理措施。
第二,关于总量控制方面,刚刚我们介绍时也提到了,有一个考虑市场积极性的问题。我们接下来也会认真继续做好相关的评估工作。
第三,刚才提到的桩型单车,目前有桩自行车还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我们在整个城市空间利用方面是以老百姓怎么方便,怎么便民为目的的,因为也涉及到有一个管理过渡期,之前的公共自行车发挥了它的积极作用,目前的管理期限等各方面还是需要等到期满,所以在这方面,我们希望下一步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来推动改善市民出行。
还有朱代表提出的相关情况,是政府这方面要加大下一步自行车道环境的改善和提升,我们将会加大推进力度。
我的回应就到这里。
【娄和儒】:请下面两位发言,首先有请曹超同志发言。
【曹超】:感谢陈述人。我看了方案有几个问题。第一,整个方案中我认可普通许可方案,目前共享单车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两方面,当下要解决的仍然是人身安全问题和财产安全问题。前者要解决的是车辆的安全,日常运营保养。二是保险是否到位,这需要一定监管到位。关于财产安全,包括近期发生的酷骑、小蓝单车几个亿资金说不见就不见了,这关乎到市民的财产安全问题。按照管理办法中,企业的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中,备案已经被杨代表说,门槛低。我认为目前备案给我的感觉,作为市民,更多像形同虚设,起不到强制作用。我们现在需要强制手段,已经关乎到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了。
第二,关于车辆的投放管理方面,也有提到了两种。关于方式,政府不直接干预,因为方案中提到现在我们已经有新的监管统一平台,可以做到结合电子围栏手段,我比较认可这一点,一个平台一种模式一套方法,结合起来来管理共享停车位,管理共享单车,这种方案很好。对于这一点总量控制,我有一个疑问,根据方案中所提到的现在89万辆,接下来如果我们采用了共享停车的方案,总量的停车位要投放多少?这很关键。二是我一直对于共享单车的判断是,我们是这样去理解一个事情,就像现在的地铁轨道交通一样,它能起到的作用是长距离的点到点,公交车是中距离的点到点,共享单车就是短距离的,一公里之内的点到点的问题。现在的轨道交通,深圳有几百个地铁口,几千个公交车站,自行车是短途距离,有上百万自行车,我们是否可以设置几万个停车点?因为这个设置一定要做到规范,市民代表刚才反复提到地铁口最夸张,我也住深大附近,我在随手拍上面也举报过,非常危险。那里又是深大,学生经常路过,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在总量控制上,我们现在强调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问题的时候,就没有是否备案。现在是89万辆,我们定100万辆,不能投了,先把这些管理好,运营好了,做好了再考虑后面是否要加减。
第三,在方案中我刚才看到,虽然在处罚制度上,现在有两家已经退出,是小蓝单车和酷骑,但是市面上他们的单车处于无人管的状态,这两家的单车怎么清理?停放到哪里?这两家加起来有20万辆,一辆单车占1平方米,20万辆就是20万平方米,深圳要放在哪里?相当于三个足球场,后期怎么处理?方案中也没有明细。目前深圳市就已经有20万辆没有人管,未来是否还有这样的单车?这也是当下马上要解决的问题。
谢谢。
【娄和儒】:谢谢,他关心安全问题、规模问题。下面我们有请胡勇光同志发言。
【胡勇光】:谢谢主持人。我是作为自行车使用者,把我日常过程当中碰到的一些问题来这边反映一下。
首先,咱们这边讲到深圳有八家自行车企业,如果我要使用这八家,是否要下8个APP?咱们政府这边是否能够开发一个统一的平台,让市民只用一个APP,只交一次押金,而且押金有保障,使用这么多家自行车企业提供的服务。
第二,我日常生活中会碰到的问题,我们小区不让自行车进入,小区门口叠满了三层自行车,很影响我们小区的环境,可能还会影响到我们的房价。可否有一个机制,既让小区的管理人员,也让自行车的运营商找到一个机制,让自行车能够进小区?因为我们小区很大,走路也很累。
第三,自行车道的问题。因为我住在龙华,在科技园上班,经常骑着单车骑到龙华去,有20多公里。但是每次骑快到深圳北的时候特别危险,基本没有所谓的人行车道,都是机动车道,所以我经常放弃了,坐地铁再回去。是否再开辟一个长距离的自行车道,对于我们来讲也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们平常上半夜没时间锻炼身体。
我的发言完毕。
【娄和儒】:谢谢,请陈述人予以回应。
【韩浩】:就刚刚曹代表和胡代表提出的情况和涉及的问题,我做一个简要的回应。
首先是曹代表,他比较支持和理解政府的工作,也非常认可我们的试点工作,我表示感谢。这里提了几个情况,首先是酷骑、小蓝单车目前的单车停放怎么处理,从停放的角度来说,因为它的停放目前会涉及到企业的管理主体责任,现在企业找不到,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如果涉及到对人行道占道或者妨碍人行通行和其他通行的情况发生,城管部门会进行单车扣留和处理。这里也涉及到,我们今后应该针对这种情况怎么样有效防止,您提的情况是我们下一步需要作出重点研究的,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在着手考虑这个事情,因为刚来可能还会涉及到,是政府买单。这种情况必须要有一个稳妥的处理方案,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推进我们的监管工作。
第二,涉及到许可方面。我们在做评估,虽然我们感觉备案的管理难度会大一点,但是毕竟我们在推行全社会共建、共治和共享的治理模式,作为创新事物,我们希望能够在这里走一个深圳创新安排,来促进企业的发展。但是这个前提很重要,必须可控。刚才提到所有这些,政府在制订政策的时候必须要做到可控。
第三,您提到了停放区规范。我们已经做了指引,但是在具体落地的时候,和企业进行运营调度的时候,因为涉及到人员的变化和管理衔接,确实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技术问题我们也是要求企业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把这些事情落实到位。
对于胡代表刚才提出的APP和进小区,我们一直在推动企业做这方面的工作,目前我们没有强制措施,所以在推动的时候,企业之间有分歧,推动是比较慢的。我们政府也是倡导执行车能够进小区,但是这项工作必须需要全社会一起来做,才有利于工作的推动。
涉及到开辟长距离车道,我们现在也在尝试,包括交委和规土委,也尝试在空间上面,除了解决中短距离的接驳需求和片区出行需求以外,我们也在考虑龙华到福田大概10公里之内的通勤自行车通道的试点建设。
我的回应完毕,谢谢。
【娄和儒】:下面有请杨艳同志发言。
【杨艳】:谢谢主持人。我是比较关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无论咱们是骑个人的自行车,公共自行车还是骑互联网单车,无论是是用来通勤还是休闲、运动都需要路。我之前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深圳已经有2400公里的绿道。我很想问,这里有多少是骑行绿道,在哪里,我们有什么方式让市民知道?骑行绿道其中有多少是连贯畅通的?不会突然有10公分的马路牙子,上不来,下得去,突然出现垃圾筒、电线杆。我的想法是,我们是否能编制一种骑行地图或者绿道地图,让市民更加方便的获取。如果路有了,大家有个人自行车出行,都会方便整个慢行系统的完善。谢谢。
【娄和儒】:谢谢,杨艳同志关心骑行环境的问题。下面有王小华同志发言。
【王小华】:谢谢主持人。我有三个问题,其中两个问题和停车有关。
第一,刚才胡代表也提出了,我想展开讲一下。现在的停车基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公共用地,就像地铁口周边还有公路编,还有私地,小区是一方面,特别是园区,我们在科学馆上班,大部分科普园区都禁止共享单车入内。我的问题是这方面的矛盾解决有什么好的办法?
第二,僵尸车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关注正常车道的行车问题,我发现周边僵尸车很泛滥,停放也很占道,经常看到有一个铁链子把所有僵尸车捆在一起,长时间没有人管。
第三,交委有一个监管平台要做,我也是搞数据的,刚刚有代表提出车锁的管理,有些地方可能通过技术手段要打通共享单车运营商的车锁数据,这里有一个数据获取的合法性和可信度问题在里面。在这方面怎么有好的解决方法?
【娄和儒】:一个关心骑行环境,一个关心停放有关问题,请陈述人予以回应。
【韩浩】:我这边做一个简要的回应。
就刚刚杨艳代表关注慢行环境,一共有两方面。首先先补充汇报一组数据。截止到去年底,深圳市人行道6460公里,自行车道是1062公里,省市级绿道网规模2400公里。第一个回应,我感觉应该是政府部门做的宣传不够,因为据我了解,绿道工作在市里面大力推动下,绿道做的工作在省内排名前列,而且是城管部门在不遗余力在推。我也拿到过城管的宣传资料,但是可能在宣传方式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而且我也了解到,我们在城管平台上也已经做了相关的宣传,可能在这方面,从未来的生活改善和休闲方面的改善,还是要加大宣传。
第二,同时也反映出我们虽然有那么多自行车道和绿道,我们在慢行的整体环境上还达不到市民的很好体验的要求,这方面需要我们加大力度,不断的改进这方面的工作。
对于王小华代表的园区问题,同样也和进小区一样,需要大家多方面做工作。如果我们园区的管理方也能够有这方面的共识,我们会主动联系企业一起做这方面的工作,来给园区的员工提供更多的方便。
对于僵尸车问题,我们对企业要求清理,如果企业清理不到位,政府部门还有一个监督检查管理的手段,所以如果大家在社会上呼吁,如果有这方面的现象或者情况,也可以及时通过交委网站提供的联系方式给我们反映,我们会责令相关的企业加以整改。
第三是监管平台,我们也是以一种开放的态度来去促进技术创新,如果王代表不嫌打扰,会后我们可以详细沟通这方面的工作。
谢谢。
【娄和儒】:下面请两位进行发言,首先是陈文华同志发言。
【陈文华】:谢谢主持人。甚为市交委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定义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这个定义非常准确,现在所谓的共享单车不是完全的共享经济,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无人职守的自行车租赁,是租赁经济。既然是这样,现在的执行车在路边随停随放,在城管角度来看,这就属于占道经营和乱摆卖,为什么市里没有对它进行处罚或者处理?
第二,所有共享单车占用的是城市资源,为他们企业争取了利益,当然是有方便市民的成份,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收取他们的资源占用费用,而把这些费用用来支付给处理僵尸车,处理违规设立停车场、停车设施,加快深圳市单车基础建设的资金。
第三,我反对行业垄断,不赞成单车行业出现几个巨头,全民参与才是真正的共享经济。
第四,共享单车的优势是随随停随放,乱象的根源在于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在这方面,市里做过哪些调查和调研,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和解决方法?
谢谢主持人。
【娄和儒】:您研究得很透,视角很好,讲到资源占用的问题和竞争垄断问题、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带来的问题。有请下一位翟小娟同志发言。
【翟小娟】:谢谢主持人。谢谢交委给我这个普通小市民一个机会,可以来参加这个我认为很重要的会议。
首先,我代表很多共享单车使用者,刚才说深圳有八家共享单车企业,其中有七家的APP我都用过。现在我所有的押金都申请了退款,只剩下今天到场的两家OFO和摩拜单车,我已经申请退押金的那几家,到现在一毛钱也没有退会。今天这个会议在我听完之后,感觉有两点很值得肯定。第一是深圳在共享单车的管理方面已经做得很好了,因为我在国庆去北京旅游的时候,看到他们那边的共享单车,感觉好象没有人管,也没有像深圳这边,路上还划了一些专门的停车位。
第二,我每天都会使用共享单车1-4次,所以共享单车是个好东西。我相信政府,相信交委,在未来的时间里,大部分的问题肯定都会越来越好。我现在最关心的问题是,之前的那些押金已经退不了的,有没有什么解决方案?以后肯定会有监管,这种问题估计也不会再出现。但是之前的问题怎么解决?谢谢。
【娄和儒】:谢谢您,我建议您不是普通小市民,您是好市民,提的问题很好,是押金的安全问题。感觉您对深圳管理很满意,但是我们觉得不满意,还要加强。请陈述人回应。
【曾天林】:下面我来回应一下两位代表的问题。
第一,陈文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占道经营收费问题。广东省在90年代在利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有一个占道收费的收费项目。后来国家在进行企业减负的过程当中,这个费用进行了免征。所以说陈文华代表提出的收费问题是个很好的思路,但是现在如果要重新启动这个事情,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
第二,关于反垄断问题。我们都知道市场竞争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带来一定的垄断,至于是否构成反垄断法里面提到的市场垄断问题,目前我们还不能轻易的下这个结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对市民来讲是有好处的,对解决最后一公里是有帮助的,因此在目前阶段,我们仍然坚持包容审慎的态度,不宜贴上垄断或者妨碍竞争的标签。我相信我们反垄断执法机关也会关注这个问题。
第三,骑行安全和骑行文明的问题。其实这个事情并不完全是在于经营者,很大程度上和骑行人自身的道德意识、规范意识和规矩意识有非常密切的关联。一方面,政府要做到引导,企业要加强监管和管理。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广大骑行人能够做到安全骑行,文明骑行,做一个文明市民。
对于一些非常突出的违法行为,比如说比自行车扔到机动车道上,妨碍到了交通安全,把自行车放到盲道上,阻碍盲道的畅通,公安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已经作出了有效的反应。
翟小娟代表提出的押金问题,这是很多代表都关注的问题,押金问题一方面一车多人收取押金,积累了一个庞大的资金池,确实在金融安全、金融风险上有一定的问题。这个事情我们和市里面的金融监管部门也在密切关注这个系统,上周在检察系统约谈我们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会议当中,已经明确提出,他们也在关注这个问题,我想这个问题政府已经看到,相应的法律监督部门已经看到,相关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如果对此不作出有效的反映,那么接下来面临的就是法律上一些责任的承担问题。
我的回应完毕。
【娄和儒】:下面接着请下一组发言人发言,首先请节目主持人,你们熟悉的,热爱交通,热爱深圳的陈洁同志发言。
【陈洁】:谢谢主持人。首先,一句话,政府应该做政府该做的事情。刚才说到小区不让进,工业区不让进,这就不是政府应该管的事,而是市场管的事。政府应该管什么?到底是备案制还是审批制还是特许?个人认为只能够是备案制,因为现在连中医诊所都是备案。第二是押金,三个方案中都说到如何加强押金监管,我越想越觉得为什么要收取押金?是为了防止单车被破坏、丢弃、乱仍?问题是从法律问题和技术层面上讲,押金起不到这个作用。所以你收这个押金用来干嘛?第二,所谓押金,押金企业凭什么能用?按理说,押金产生的利息都属于押金所有人,可是现在为什么出现押金问题?就是因为它收得和用得不明不白。所以我建议三个方案中关于押金的监管问题,根本是个伪命题,企业不应该收押金。我赞同陈文华代表所提的问题,这也涉及到关于投放量的问题,89万辆不再投了,还是制订一个比例一年投多少万辆,这需要一个数据模型来支持,可是现在做不到一点,怎么办?还是可以通过市场的手解决。企业投放的时候要承担起一定的社会保障功能,我们不收资源占用费或者使用费,我们来收它的押金行吗?因为三个方案中提出,押金收不回来的时候,大量的单车没办法处理的时候,这笔钱就要来处理这些。企业投放之初,每辆车需要交一定的押金。我个人认为收个人押金没有理由。我们要通过一些手段来明确一个公共帐号,来收取这些运营企业的押金,我倒是觉得还是比较名正言顺的。因为对于这些违规企业的处罚,没退回来的押金,找企业找不到了,5万元以下的罚款罚得到吗?罚谁呢?而且现在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所以我觉得我们制订的管理办法也好,条例也好,法规也好,一定不能够挂在墙上,必须要能够落到实处。这就是我的看法。
【娄和儒】:您的观点非常鲜明,第一,政府应当做政府应当做的事。该做的不能缺位,不该做的也别插手。第二,赞成备案。第三,建议企业不收消费者的押金,反倒是公共平台应该收企业的押金,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关于人车比的问题,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
有请下一位陈述人蒋雷同志发言。
蒋雷:我认为虽然各个单位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我还是要提一下。各个部门要有改革的意识、创新的思维和切合实际的行动来做好共享单车管理工作。不能够生搬硬套现有的法律法规。为什么要罗嗦这个?我看到现在的法规当中还有引述一些政府法规或者政府某一类的行政法规在里面,如果这样,可能我们有些工作就难以推进。
第二,对目前的共享单车管理方向,主要应该是对共享单车企业管理为主,以通过对使用人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也就是说,政府应该做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如果政府只是对8家共享单车企业做管理性工作,显然我们的工作会少很多。细节如果具体到管理每一个骑行人,政府真是有管不完的事。因此我对于管理规定当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第一,企业进入与退出管理。我个人支持第二种方式,就是普通许可,当然我并不反对备案,最好有更创新一点的机制,在有限度的条件下进行备案,或者放宽一点的普通许可,这两个加以融合会更好。我对共享单车的认识是,我们既不能说太过于宽松,也不能太过于严格,还是要有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你投入资金多少,是否够份量来做这个事,要有一定的门槛或者把关。
第二,车辆投放规模。我们有一个总量控制,配额管理,我想提一点个人的建议。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不要一刀切的去想当然定一个什么数出来,我们应该研究一个科学的评价机制,例如一部共享单车一天的使用次数要达到多少次才是更加合理,大家可以协商,有了这个数值以后,共享单车企业投入的这些单车进行评价。例如数值一天是5,现在有的共享单车投入量达不到,可能是4,我们可以允许它过一段时间再看。如果已经达到3,已经低于太多,就要清掉一部分单车。如果已经达到了8,我们可以再让它增加一部分。这是假设的数字,但是我们应该采取这样的模式,不是政府按照原有的一些计划经济时代的配额去定。
第三,运营服务规范方面。我看到你出台的规定规律中车辆按照卫星定位智能锁,这是很好的提法。最好能够搭载实时掌握车辆行驶轨迹的设备,这可以合二为一的。甚至还可以增加一些违法骑行的提醒,这样的好处是我们现有的大量骑行人违法使用共享单车的时候,有迹可查,便于我们的管理。全市共享单车应该在车的前后安装全市统一的号牌,第一是便于交警执勤以及城管现场看到,第二也是便于其他行人或者司机进行举报。例如我们现在看到一辆共享单车骑行过去了,如果想拍照举证不知道是谁,如果有了全市统一的号牌,结合车辆的行驶轨迹技术,我们可以做很多事情。
第四,政府应该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对在一定时期内违法达到一定数量的用户停止使用资格。这要结合其他管理工作,例如交警实时通报。这可能有了,这说明交委的工作已经做得非常好了。
谢谢。
【娄和儒】:您提了很多很好的问题,值得我们研究。就上述两位同志的发言,请陈述人进行回应。
【曾天林】:第一,陈洁代表提到的备案制和蒋雷代表提到的许可制。作为政府部门来讲,无论是备案还是许可,限制企业市场准入都不是我们的目的,核心一点是能够把企业引导上规范经营,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备案如果企业能够足够自律,如果用户能够切实履行到自己的职责,其实备案又未尝不可。如果这些东西都不具备,政府的管制力度只能往上提普通许可甚至特许经营。事实上三种方式是递进关系,取决于整个行业共享、共治的效果问题。这是关于模式的回应。
第二,还是押金问题。这个问题不再罗嗦,确实是个热点问题,但是这个问题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已经关注到,在押金监管上面确实有很大的难处。对于用户来讲,他最大的难处是退还非常困难,因为每个人也就是几百元,去把企业告一通也不现实。
【陈洁】:我的意思是取消了就不需要监管,押金取消了何来后续的监管,不存在难题了。
【曾天林】:押金事物在我国,甚至在国外是广泛应用于租赁行业,包括我们去酒店,这是一个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的选择。可否按照陈洁代表说的那样,通过信用或者其他的方式来实现代替押金的管理目标呢?其实也是可以的,但这是企业该做的事情,不是政府该做的。政府该做的事情是出现哪种模式可能带来公共安全或者金融危险这些外部性问题时,政府要介入,具体采取哪种模式,是应该交由市场主体进行判断和选择。
蒋雷代表提到的车辆技术方面的建议,我们下来会很好的去研究,您讲得都对,合理的东西我们一定采纳。
关于车辆上牌,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对单车进行上牌管理的模式。目前我们在管理思路上,是想通过电子标签来实现,它也带有一种上牌管理的含义来实现,这是互联网技术来实现的管理手段。
关于用户诚信管理问题,刚才我们在汇报的时候已经讲到了,公安交警局的同志已经在做了。
韩浩:回应一下押金问题。第一,深圳注册的七彩和小驴,前段时间也反映了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城管和交委都约谈了他们,包括车辆的清理等各方面没有形成风波性的情况,大家在路上也看不到他们的单车,他们的收尾工作我们检查了一下,基本做到位了。但是近期出现的酷骑和小蓝单车情况,因为不是注册地,还是需要注册地的执法机关给予我们支持,推动相关的工作。我们也发现押金的定性目前法学家和司法部门已经关注到这些事情,关于创新事物押金怎么界定,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判断,我们也在持续关注,对于后续的监管完善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政府收押金。政府怎么样管好这个事?用收押金还是什么方式?我们希望它必须管用。目前国家层面也在清理在政府层面有没有收取企业的备用金等等情况,怎么处理,会后我们也抓紧在市人大,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开展相关的工作。
【娄和儒】:陈洁同志提了两个很好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稍后还可以辩论。下面请王雪教授发言,她是交通专家,非常热爱交通。有请。
【王雪】:谢谢交委给我这个机会,我今天来参加这个听证会,可以用诚惶诚恐来形容现在的心情我很担心因为自己的无知影响了这分析的发展和市民的满意度。为什么?因为这个创新业态每天有543万人在使用。同时又有很多市民、行人、小汽车驾驶者因为共享单车带来了很多问题,在投诉政府没有好好的管理。所以我也担心因为我自己的无知影响了这些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所以如何找到共享单车创新发展,在方便市民绿色出行与不影响他人之间找到一个合适的度,这是一个大智慧,也是非常难掌握的一个度。
当下,我认为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大方向还没有达成一个共识,这是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的事情。比如说我从一个交通学者的角度来看,个人一定会认为深圳未来的交通方向一定是绿色出行、环保出行的方向,因为现在环境污染40%贡献率是小汽车提供的,深圳没有多更多的工业企业的污染。而目前的绿色交通发展非常缓慢,实际上也在影响每个市民的健康。大家所谈到的所有矛盾,这个背后的真相是什么?这些表象背后的真相是什么?我也一直在思考。我个人认为,现在所有矛盾背后的真相就是公共资源分配出了问题。比如说我们有2000万人口,300万小汽车,也就意味着有85%的人每天要靠绿色出行解决自己的交通问题。但是15%的小汽车就占用了现在公共资源路权当中50%以上。而行人只占了16%,自行车占的路权只有6%。所以这个比例分配是否要重新思考?小汽车为什么可以进到每个小区和园区去,而且每个小区和园区画了大量的公共空间给小汽车来停放,甚至现在路边停车也划用了道路资源给小汽车去停放,但是我们没有一个真正的地方给自行车,给绿色出行来进行停放。所以现在大家看到的问题就是,自行车和行人一起,行人认为它影响了我的安全,占用了我的道路。它和小汽车走在一起,对自行车骑行者来说是非常不安全的。所以我最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是,我们所有矛盾表象背后的真相大家要去分析,下一步政府当务之急要做的是什么?至少在我看来,政府当务之急要做的是公共资源的重新分配。这个公共资源的重新分配包括路权分配,也包括停放资源的分配。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后续的很多管理问题就是迎刃而解的。如果前面大的方向没有考虑清楚,我很担心我们出台的诸多政策是没有办法落地的。就像陈洁代表说的,如果我们出台的政策都只挂在纸上,不能落到实处,影响的是法律的公平。
第三,所有的政策制度的制订都要有一个明确的动态调节机制。政策在出台的同时,要非常明确一年是否要做一个小调整,两年要做一个中调整,三年暂行办法是否要重新考量?因为前面已经有网约车政策的前车之鉴在,因为行业在不停的发展和变化。
最后,所有的政策我都希望有一个明确的容错机制,因为面对新生事物,没有人是先知,国家层面最近一直在倡导包容创新,那么我们是否对政策的制订也应该有一个报的态度?因为业态在不停的变化,政策不可能谁有那么大的先知,一出来就认为它是肯定正确或者肯定错误的,它需要不停的调整。所以我认为所有人对待政府面对创新生态出的政策要有一个容错的心态和机制。
刚才大家都谈到关于押金的问题,我和陈洁代表私下里也在商量这个事情,这真是个伪命题。为什么?你去住酒店的时候也要刷押金,女同志的美容卡,男同志的健身卡,如果要监管所有企业的押金,就应该一视同仁,各种各样的押金都要去监管,如果不要监管,那么就通通交给现行的法律,因为有明确的处理方法,经济纠纷通过法律去解决,我们有解决经济纠纷的法律手段。所以押金拿不回来的所有人,我建议你们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关于占道经营,城管部门肯定很纠结,包括小商小贩的占道,不能够选择执法,必须要公平执法。所以这个政策的制订,交委和政府部门一定非常困难。如何出台一个好的政策,首先需要全社会通过充分讨论达成共识,其次要对所有的政策要包容,要容错,同时要动态调节。
谢谢大家。
【娄和儒】:下面请施佑生同志发言。
【施佑生】:管理办法我感觉制作的水平比较高,体现了深圳的创新、开放和包容的精神。刚才很多代表的发言我感觉水平也非常高,看到了很多问题的实质,建议也很尖锐,我认为是可行的。
第二,对共享单车的问题,我们定位应该是对城市公交出行方式的补充,不能成为主体。我们要支持,法规必须要给予支持和保护,公共场所不给进不行,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公共场所必须允许任何人和物都可以进,不允许进也是违法。共享单车的特点就是方便,把方便搞没了还叫什么共享单车?第二是对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要打击,和盗窃财产一样打击,要保障企业的合法经营。
第三,对于新事物,我感觉行政许可的方向搞错了,我们行政许可是因为有个法规,不能占道经营,我们要解决的是允许共享单车占道使用,而不是允许不允许共享单车经营,这两个是有区别的东西。经营是爱来就来,只要规定在合法的,有规划的管理下都可以停,要解决行政许可问题,不是讲企业是否可以来。也不能用特许经营,这是一种稳定的公交形态市场管理方式,特许经营之后,政府会招来麻烦了。最后押金退不回来就找政府了。
第四,法规要体现对新事物的保护,重要的不能设门槛,要体现宽进严管的精神,立法要规定规则,主要是规定企业的经营活动规则,而不是定准入规则,我们欢迎一切市场有需求的,具有创新意义的新型公交运营方式和新的科技手段来参加公共交通大家庭,组建有序健康的公交运营方式。我们的法规也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享单车一旦投放就是公共资源,要保护公共资源的安全,保护使用者使用的权益,保护公共服务的延续期。这里的退出不行,哪怕10万辆、20万辆,进来我欢迎,不能轻易走,这样一搞,10万、20万人没有公交坐了,容易出问题。所以对于公共企业要有个破产保护机制,例如美国的公司破产,企业还要继续经营,航班还要飞。假设小蓝单车还有20万辆在这里,要马上安排人监管来,有个保护机制。
第五,可供总量控制的思路。第一是总量控制。第二是个别企业总量也要控制。总量控制是供给侧控制,根据城市道路空间的改善进度,可容纳数量,定期发布数据,因为没有那么多量,投放以后一定造成问题,我们逐步改善,根据改善数量来控制总量,这可以测算到。第二,是根据需求测控制,周转次数多了,说明市场需求大,不能控制。周转数字少,说明投放多了。第三是利益机制的控制,这十分关键。当前讲到了押金,这有很多问题,我们现在讨论很多问题就是押金惹得祸。你不让共享单车收押金,他马上没有投入的积极度,他们的押金是白用的,就猛投,投得越多,使押金越多。这重点是在变相开银行。现在在退押金,我相信明天你让这两家最大的共享单车来退,他们也退不出来,带有金融性质,不能允许他们这样收。押金的三个功能,消费抵扣他们没有,损失赔偿他们做不到,违约处罚也做不到。第二是一物多押,退不押金扛回家就可以,问题是还有另外很多人有押金。个别企业的总量要控制,市场要适度竞争,不能一家独大。深圳市作为精神文明城市,国际化城市,至少要有两家或者三家在这里竞争,它才健康,可以封顶,下不保底。
第六,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对公共企业立法管理是不得已的办法,企业能自我约束的尽量自我约束,不能自我约束的让行业约束,行业约束不了的上到执法约束。应该分层次。共享单车的总量分配、停车厂站、回收维修等等,用行业的方式来解决可能更好,而且是用的公共资源,我感觉公共资源要实行拍卖。而且根据现在提供的数据,经营数据非常可观,一天6次,6元多,一年就是多少钱?这在实体经济中已经是非常好的企业,完全能够支持很好的管理。要拍卖资源,因为你占据了公共资源,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来经营共享单车。现在共享单车的杠杆比银行还高。有些看准的东西要进行强制性规定,例如强制安装可识别标志,不一定是锁,但是一定可以扫描到。强制接入运营数据,你说跑了68次,谁知道是这么多,一定要有数据。要强制组织行业协会,必须要有行规行约自我约束,不能什么事推给政府和消费者。如果把这些重要问题控制住了,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娄和儒】:请陈述人进行回应。
【韩浩】:首先是王雪委员,非常感谢王雪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尤其提到了我们在制订政策过程当中,除了动态机制以外,还应该有一个容错制度,来推动我们在法治不断完善过程当中的各种操作都能够确保落实到位。
第一,王雪委员提到如何平衡。目前还没在全社会达成广泛的大共识见面,有些工作的推动还会有一些先后的安排考虑。这里我们对前阶段社会广泛关注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和推动的各项进展也做了一些初步的评估,在有必要规范管理层面达成共识,所以我们今天组织了这次会议。但是在怎样规范管理需要,需要各方面来探讨,只有总量摸准了,才能为后续的法律法规制订提供支撑。这也是今天开会的目的。在怎样推动方面,我们希望通过多管齐下,现在问题已经出现了,有问题就不仅是资源分配,还有环境改造、法律法规标准,还有我们对加大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地,还有行业一些监管的必要手段以及宣传上的共管共治氛围的营造。
第二,对于政府资源的重新分配,我们也在不遗余力的推动,作为政府部门来说。在这个层面我们也可以表态,我们希望能够通过社会层面的倒逼机制来推动这件事。现在不是说政府不做事情,而是政府希望在便民,在推动慢行,推动交通出行改善方面希望能做更多有效的工作。但是我们除了传统的手段,还需要利用大数据的手段,除了开放各方面的真知灼见,同时还是希望通过社会各方的推动,才能够把我们有效的机制发挥出来,才能够更快更好的使得慢行环境能够落到位,落到重点。这也是前阶段在一直和企业不断的讨论,用大数据怎么促进慢行通道的改善和提升。
施佑生会长刚才提到不能设门槛,宽进严管,我们现在在现阶段评估下来,也是按照这方面的工作在重点推。但是评估工作还需要持续,因为宽进严管涉及的操作层面比较复杂,我们最后还是要以是否可控,能否达到目标来去最终提出我们的建议和推动下一步工作的考虑。但是这是一种治理的新方向,新要求,我们必须用深圳的包容和创新态度,来推动好这个新生事物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二,企业管不了的交给行业,行业管不了再交给执法。这非常好,前阶段在协会的推动下,几家互联网单车企业都坐在一起沟通过,这个工作协会已经在推。但是由于企业间的分歧,推动的成效比较慢,包括我们推动怎么样统一车辆运营前端的摆放管理,来解决老百姓感觉乱停放的问题。这次我们感觉在社会推动下来,尤其近期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的推动情况,企业应该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加快了有关推进节奏。我们也是朝着推动扩大协会行业管理的大方向来做各项工作。
【娄和儒】:下面还剩下三位,放在一起,也很有意思,一个是消委会的古洪涛同志,还有摩拜单车和ofo的两位代表高原和王涛,一个是管消费者的,二是提供消费的,刚才大家讨论的问题都是你们共同关心的问题,三位一起发言,一并进行回应。首先有请古洪涛同志发言。
【古洪涛】:我们作为消费者组织,来参加政府部门的这些听证会、立规、立法、立标,都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赋予消费者组织的一个职能,一个职责。
第一,这次市交委听证会上,我在提建议之前,想和美女主持提到的押金问题向大家披露一组我们消委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数据。2017年1月份到现在为止,市消委会已经受理了超过1万宗关于共享单车的投诉,98%,甚至99%是押金难退的问题。刚才陈美女委员也提出,这是一个伪命题,但是伪命题里面,我想到现在在消费领域里面,特别是很多预付式消费领域,什么健身、美容,包括现在一些饭馆等等,都在推出预付式消费,为什么吸引消费者?因为有优惠。现在提出押金的问题怎样破解,这些企业能否提高消费者对这个行业和业态的参与度,不仅仅是使用,参与到这个新业态里面来。但是通过什么方式?我想可能需要社会各个层面来讨论,能否推出一种新的对这个行业的共管共享模式?
第二,单位的意见是要参照交通部等十部委关于押金的规定,加强用户资金的监管。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我们要鼓励企业通过信用管理、技术创新,推行免押金,或者降低押金,实时退还押金,我们鼓励这些行业企业通过信用管理、技术创新,要降低押金,实现免押金、实时退还押金。
第三,关于市场准入,我们认为还是采用备案制为好。为什么?一是符合现在我们国家的行政改革或者简政放权,国家已经提出了很多年,对于新事物的出现,包括这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是要有容错,二是政府不能说这个行业一有问题出来,马上就采取政府的管理,用政府的手段,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去强制,把这个新行业给消费者、老百姓带来便利的东西抹煞掉,不符合新事物发展的事态。所以我们认为采用备案制为好。
第四,对于车辆的投放规模,我们建议政府不直接干预,采用通过市场的手来调控。但是同时对于消费者的引导,投放的数量这么多,但是消费者用户怎么样文明骑行、文明停放,安全方面等等,需要加大对用户和消费者的引导,需要消委会等行业组织、政府部门来通过各自的渠道引导消费者和用户。
第五,建议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骑车上路,考虑到消费者的安全性。
【高原】:今天作为第一个发言的从业企业,我也想谈一谈。刚才听了很多,今天感觉受益匪浅,因为目前是在从业者,从业之前自己也是消费者,看到的视角有限,今天听到了人大和其他管理机构的意见受益匪浅。今天我的汇报打算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简单介绍一下摩拜单车目前的状况和摩拜深圳做了哪些事情,来使得市民实际体验和政府配合过程中有一些改善。第二,针对这次的管理方案和意见我们提出哪些建议,以及为什么是这样。
今年2月27日两会时,李小鹏部长认为共享单车是好事物,鼓励发展。如果没有这些官方证明,我们自己也不敢迈得太快,现在我们全力希望能够把最后一公里服务带给每一个市民。截至目前,摩拜单车一共在全球服务了超过190个城市,全国超过160个城市,服务总体用户将近2亿。这个发展过程很快,摩拜是2015年1月份成立,去年10月份开始在深圳经营,到今天只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发展速度很快,这离不开很多市民、消费者以及管理机构对我们的支持和认可,也是深圳这样创新城市的土壤使得我们这样的企业能够在这里快速发展。摩拜一直希望有一些企业责任感,这也是我们在整体管理过程中给每一个管理人员所灌输的,现在我们已经成立了全市数百个试点停车点。上一周,我们还邀请了市交委的领导去车公庙停车点参观。目前我们已经迭代了4代,有一些最简单的是写字楼推荐摆放,后期设置了电子围栏技术,现在即使头冲外还是冲内都有识别。现在我们在深圳湾进行试点,如果停出了这个区域马上有短信告诉你不允许停车,如果落锁了还有处罚,我们可以在押金上进行处罚,配合政府的做法。同时我们内置的定位系统,因为摩拜是全球第一个能够做到双向通信的内置GDP/北斗车辆,定位非常精准,这样的先天条件使得我们后续可以做到更精细化的管理。我们在深圳至今仍然有红包车的车辆,目的是鼓励大家把闲置车辆骑出来,这在我们的APP中都可以看到。实际使用过程中,我们安排了停车秩序引导员,每个区域都有引导员管理,并且和管理部门建立了每一个区,甚至重点区域的红包群,能够做到实时规范,并且在重点的早晚高峰的地铁出站口进行摆放,这部分投入很大。第三部分是和街道进行合作,吸纳了本地就业人员进行参与。
第二部分是对管理意见的一些建议。第一,严格企业进入和退出制度,为什么这样说?虽然报备是国家政府管理的方向,,但现在对于积压车辆,政府也很难处理,这都是因为行业初期没有进行门槛设置。第二是关于总量和配额管理,我们已经明确了,我们在局部地区,甚至很多局部地区已经出现了严重的瘀积,有些车辆已经有灰了。现在存在的问题是难以短期见效。现在的行业如果想健康发展,短期的一些行政手段是必要的。
第三,严格取得电子牌照和标签的门槛。毕竟是互联网企业,未来管理90万辆车,仅仅靠线下方式是不可能的,也不是深圳需要的方式,我们需要全面数据接入,政府可以看到大数据,使得我们有一些电子牌照和线下电子围栏的配合。
第四,合力保障用户安全。应该购买一些质量保障的险或者医疗伤害险,如果规范中提出,对市民也是有好处的。
共享单车作为中国新四大发明,是一个新生的业态,至今摩拜深圳只成立了一年多一点点时间,不排除成长的烦恼,我们抱着积极沟通,开放,希望能够和政府部门进行试点,技术上的手段我们多方面的方式,都在做,还深圳市民绿色出行的未来。
谢谢。
【娄和儒】:有请最后一位同志发言。
【王涛】:谢谢主持人,我是ofo的王涛,很荣幸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深圳关于共享单车的立法和建议。
我想说一点感受,提几个具体意见,发一个小的倡议。
对于这次的立法听证,最大的感受是很惊喜,惊喜什么?我说三个小的细节。第一,前面主持人说总是觉得深圳共享单车管理服务还做得不够,其实已经做得相当好了。可能这一两个月,社会公众、媒体、政府对于共享单车和前几个月有不太一样的想法和争论,但是相对而言,大家认为深圳车很多,但是好处是不乱。在部分城市已经出了车多也乱的情况。深圳的这一点已经很难得了。第二个细节,交委下发的管理办法,整套资料的水平是很高的,就目前全国各大城市来说,能够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发展基本情况用具体的数据来论证和表达的,深圳是独一家了,咱们到底有多少车,客流量怎么样,和公共交通是什么关系,和私家车怎么替代关系,这在全国很少,是独一家,而且很精准。第三个细节是请的代表水平很高,我来深圳不多,接触咱们的专家和代表机会也不多,但是今天听到王雪教授和施会长的建议,我们还没有能力表达的东西,他们都表达了出来,给我了惊喜。
从方案具体内容来看,确实体现了深圳的开放、包容和实干。面对问题,切切实实想要解决问题,这种态度在国内少见。更重要的是在管理方案中处处体现了想要用市场手段解决方案。
第二,针对方案提几个具体的意见。
一,前面很多代表说到我们是备案还是许可?企业目前的意见认为备案比较贴切现实也能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我们国家,包括现在的趋势,许可是越来越少的,政府应该少管理多服务。在前些年许可比较多,我们也吃了很多教训。现在政府想要去做或者需要去做的,也是国家去提倡的,更多是把监管和服务往后移,希望在门槛的时候可以稍微低一点,但是在监管和服务的中段和后段能够更精细,更见效果,这是国家的大政方针。
结合到共享单车行业来说,我们和网约车行业和其他行业不同,目前它还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算是一个很成熟的行业,不管是做许可或是特许经营,对于整整积极发展和变化中的新业态,我们认为都不大合适。目前用备案的方式,我们把监管和服务向后移,用结果来管控它的服务和对重企业的行为,是真正解决问题的。
二是在总量配额和政府不直接干预总量上的选择来说,我们企业认为这两种方案都可以。在真正执行过程中,这两个方案可能会趋同,从目前情况来看,总量要稍微控制一下。同时在总量控制之后,后面的服务的监管和考核要更严格一些。
三是一个小细节,管理方案中提到除了给乘客买意外险,还要买第三方责任险,交通行业是针对机动车的,小黄车在很早的时候就想启动这么一个第三方责任险的购买和应用工作。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市面上保险行业没有这么一个险种。如果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希望政府推动保险行业一起把这个险种推出,我们企业去购买和对接都没有问题。最好推出这个险种的时候不是一家保险公司,让企业能够有多种选择。
最后借这个场合发一个倡议。我们和王雪教授的认知相似,共享单车快速发展到目前也就是两年时间,对城市出行的改变非常巨大,已经走向全球,成为“新四大发明”之一。目前存在一些问题,这是发展中的问题,我们要用发展的思维和发展的措施去解决它。我们现在纠结共享单车堵路、停放空间不够等等,说这么一个结论的前提,是认为目前共享单车的廷尉为、停车空间和行车道路是足够的,是合理的。但是从数据来看,目前给予自行车出行这么一个一种绿色出行交通工具的时间和空间远远不够。换句话说,我们把机动车占用的自行车道还给自行车,问题可能就会小一些。我们期待社会各界,从政府、公众、媒体、用户,以更长远更包容的去看待共享单车的更长远发展。目前的立法要有近期、中期、远期,要有一定的弹性,要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同时呵护、支持这个行业的发展。
【娄和儒】:谢谢,请陈述人回应。
【曾天林】:非常荣幸由我来做最后一段的回应。
首先是对古洪涛代表提出几点建议的回应。古洪涛同志是消委会的代表,是消费者的娘家人。首先讲到押金问题,消费者要团结起来,应该怎么团结?我们娘家可以发挥更多的作用,希望今后消委会能够给予我们更大力度的配合,共同解决押金退还困难的问题。
第二,关于给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容错机制问题,这是我们一开始就已经表明的态度,包容审慎,支持鼓励,这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一定也会把这样的管理思路贯彻到后续的立法工作中去。
第三,关于车辆规模和12岁以下骑行问题,这是后续的管理问题,我们会综合今天在座各位代表的真知灼见统一进行考虑。
摩拜高总非常客气,说了很多对我们管理部门的溢美之词。我想表达一个态度,摩拜单车也好,ofo也好,还是其他的共享单车也好,你们都做了很多工作,但是老百姓对你们和我们的要求远远不止这些,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我希望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把这个新生事物办理好,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出行服务。
ofo王总提到用结果来决定管理模式,我非常赞同,一开始就表明了我的态度,三种模式并不是互相对立的,是管制力度逐渐递增的逻辑关系。如果在前期,企业、政府、社会多方能够把这个事情做好,我们没有必要升格我们的管理力度,如果做不到,那我们就逐步提升管制力度。我非常赞同王总讲的以结果来决定我们的管理模式。
第二是关于车辆数量的问题,也许在今后的实行过程中会趋同,但是在目前阶段,会以车辆适度控制为过渡性选择。
第三,关于保险问题。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这个保险是有的,只不过因为量比较少,市场宣传力度和推广力度不够大,我想互联网自行车已经发展到了2200万人的规模,在深圳,这是一个庞大的用户群,保险公司肯定会有兴趣。我们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保险公司进行充分的接触,把这个事情做好。
第四,设施资源供给的问题。我想强调一点,设施的永远跟不上需求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一年之内已经发展到目前的规模,政府的资源供给怎么可能在一年之内给你提供足够的支撑呢?这是不可能。所以我们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第一规模适度控制,第二政府要加快建设自行车道,提供更优质的骑行环境,我们在这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一起努力。企业做好企业的事,政府做好政府的事。
回应完毕。
【娄和儒】:谢谢。下面进入辩论环节,刚才发言意犹未尽的,还有新观点,还需要讨论的,可以进行辩论,这里不点名,想发言可以,不发言也行。
【蒋雷】:刚才讲到共享单车上牌问题,我有一些表述没有完全表达。我说的上牌不是传统意义上对应小车的牌照,应该类似车辆的编号,可以不用任何的登记证书,但是我们把这个编号给到共享单车企业,目的是为了快速识别这些单车。您刚才提到有电子标签,它是一个好的举措,同时我们也有大量的共享单车骑行人违法骑行的,例如冲红灯、上机动车道,目前为止应该没有好的手段来进行监管的。所以我想说,如果我们的共享单车前后都装了这样的号牌,处罚起来就容易很多。包括市民的举报。我就回应这一点。谢谢。
【施佑生】:韩处长刚刚说7月底,讨论过之后,在韩处的撮合下,我们协会曾经把5家共享单车召集起来,想搞行业协会,几家都很支持,派人参加了,形成非常好的会议纪要,就问题的解决都有纪要,已经下发各家。我们是行业组织,必须要履行入会手续才能推行下一步工作,他们说要回去请示汇报。当时陈主任也去了,履行了入会手续,定行规行约。我感觉会议开得非常好,但是没想到一个星期之后,一直到今天,没有一家愿意来入会。协会没有履行职责的基础了,这件事情耽误了在这里。要想把这个行业发展好,可能还要走这条路。我建议韩处组织一下,我早年在香港工作,你看一下香港的副食品配给制度完全靠行业协会,每天分配得井井有条,政府一点没有管。这就叫行规,违反出局,有人帮你代管。但是有些企业摆不正自己的位置,还想搞竞争。
【韩浩】:上周我们在检察机关开完会之后,组织了相关的参会单车企业做这个事,之前因为有分歧,工作推进有点慢。实际上已经有协会了,在现有架构,以老百姓的服务为标准,怎么解决当前的迫切停放问题,先用现有的架构把这个事达成共识,依托协会的力量。下一步是否有更专业的机构,也是在行业,在协会平台上来推动。这是上周开会后没来得及和施会长沟通,这次会后我们想约定就这个星期找一个时间把相关的企业一起约过来,推动后续的工作。企业也表示支持,也在向总部反映这个事情。
第二,回应蒋雷委员提到的事情。我们达成了共识,在明确牌号前后设定有点类似不准机动车牌号遮挡一样,你的提议在我们实际取证操作上提供了更大的便利,要求我们在将来的技术标准、外观设计方面强调车头车尾应该把唯一的编号打上去,如果有涂改或者遮挡是不允许的,方便我们将来对骑行的执法取证。我们本身对电子标签这个工作是一致的,现在不能还用原来的老牌号的管理方式,必须用这种智能化的手段。
【王涛】:关于前面到免押金的时候,我做个回应。ofo小黄车在今年7月5日就将深圳入住成为免押金的城市,目前ofo深圳60%的用户都是用芝麻信用分来免押金骑行的,也就是说在押金方面,ofo最终目标是全国全世界都实现免押金骑行。我们已经在目前国内25个城市实现了免押金骑行,包括深圳,而且额度很高,60%的用户都是免押金的。我们目前在海外入住的20多个国家中,只有一个国家需要押金,其他国家都是通过信用卡方式进行免押金骑行。也就是说,只要企业能够找到一个比较合适的方式,押金这个事情是能够解决的。而且我们听说今天一些国家部委正在组织关于押金管理方面的比较严格的监管措施,近期会推出,希望大家不要恐慌,虽然近期有几家出了押金问题的企业,但是这个问题是行业能够把控和解决的。
【娄和儒】:你这不是辩论,而是表态,我想在座的各位都希望摩拜单车和ofo天天说,从深圳开始免押金,我们期待。
【陈洁】:可能他们两家企业恨死我了,但是通过他们说的,我感觉到他们只要合法经营,我们就希望你们做大,这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肯定受欢迎。说到押金,咱们行业和其他行业不可类比,因为其他行业都是一对一的,住酒店也好,借一把雨伞也好,都要自己去还,不设点,真的没有控制最后一线。而且你们的实践证明免押金是完全可行的,为何不继续大力推广呢?
【王涛】:有些城市可行,我们和蚂蚁金服合作,需要一个城市中信用体系比较完善。
【陈洁】:我们现在坐在深圳,只说深圳经济特区。
【王涛】:我们已经达到60%。
【陈洁】:我们希望达到百分之百。如果这样一来,我们的事情就会少很多。为什么我说这个?在节目中每天都会收到无法退押金的投诉。问题是找了律师是否有办法?他都人去楼空了,你去找谁?所以对于押金的问题,希望各个企业能够好好做一做。高总给了我很好的启发,经营企业能否向第三方平台交押金?可能不能行得通。但是可以考虑保险问题,例如重疾险、地震重大自然灾害险,政府出面和保险公司沟通,咱们交委是否可以出面,大家坐下来,只要把骑行者的意外险、自行车本身的财产险,再包括后续的处理险是否可以综合一下?保险公司有那么多的精算师,他们一定能够拿出一个好方案。
【娄和儒】:谢谢,一说起免押金,主持人都想参加辩论了。还有其他发言吗?
【杨艳】:都说未满12岁的孩子不能骑自行车,那满了12岁的孩子能安全骑自行车吗?我们希望这方面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普及,进校园,进社区,让他认识到汽车的盲区,安全骑车,提升安全技能和意识。
【曾天林】:我也有小孩,也在上小学,您刚才讲到的学校的安全教育,在公安交警部门的支持下已经做得很到位,我孩子的班主任在他们班上对他们讲,小朋友不能去骑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因为危险!但是前期在OFO锁没有更换之前,我常常看到小区里面很多不满12岁的小孩砸掉这个锁,甚至显示自己开锁密码技能,现在这个情况再也看不到了。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12岁以下的小孩教育既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家长的责任,企业也有责任,我们多方都要共同来做好这件事情。不是说哪一个主体来单独完成的事情。
【娄和儒】:还有吗?
【陈文华】:现在深圳市内单车停车场分多类,有市里面统一规划的白线停车场,共享单车企业也在建一些停车场,社会上也有一些园区、社区内部单车停车场,这个怎么统一管理,市里交委有没有什么想法或者计划?听了韩处的报告,深圳市建设了八千个单车停车位,共享单车企业在地铁站周边也在建自己的停车场,还有原来深圳市的园区、社区、小区内部也有单车停车场,这几种停车场我们将来要怎么整合?交委有没有什么规划和想法?
韩浩:慢行的复兴通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推动,有一个比较快的发展。整个在停车资源方面的安排,我们参照机动车,也有一个行驶路权的考虑,对于全市自行车停车规模还没有一个最后的数字,有很多空间资源,首先是公共空间资源,我们是分几步来走的。第一步是围绕中短距离的片区出行和轨道接驳,因为我们通过几方面的评估、测算和研究,发现这占目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的一半,是一个主体。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主要矛盾。其他的资源挖掘,包括刚刚我们在介绍材料、汇报材料里面提到的立体停车场、立体停车库自行车方面的建设,我们也在着手试点。因为我们发现在热点片区,光是平面建设停车设施还是远远不够的,在可以解决的资源下面,我们也希望参照机动车模式,就像王雪委员提的,我们尽可能分配足够的资源,我们尽量满足。目前这种发展势头,我们的跟进工作有一个相对滞后的周期。同时还有第三方面,我们在和企业对接的时候,也一直在呼吁,企业在协同机制方面能够形成一种倒逼,这个倒逼就是您刚刚谈到的停车设施。它有大数据,但是我们了解在企业向政府反馈的数据来推动停放设施的施划的时候,好象积极性不高。可能各个企业认为我的大数据更有商业或者相关的用途需要,但是现在我们感觉这已经在广泛达成共识了,我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将来的停车位不够,就不准新的投放,如果一旦投放就会影响到通行,这种通行涉及到妨碍公共利益,可能检察机关会引起对企业的起诉。您刚才谈到整个停车设施现在能有多少,我们想通过这种模式的推动逐渐来走。先覆盖公共区域的轨道和公交接驳范围的,然后再推动挖掘公共方面的潜力。在规土委出台的深圳市规划标准规则,对于小区的配建是有要求的,但是这个要求面向现在的慢行步行是否要做调整和优化,也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工作。所以我们想分步走,将来能够快速的推动解决自行车停放问题。
【娄和儒】:辩论环节到此结束,大家有什么建议和意见,会后还可以沟通。下面进行最后一个议程,请参加今天听证会的参加人和陈述人做最后陈述,每人一分钟,表明你们的观点。我就不点名了,从我右手边这个年轻的帅小伙开始。
【岳巍】:我今天来更多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因为我还是在校大学生。同时我今天对于政府、企业方面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和运营方面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感触,希望政府能在未来的时候,因为深圳是走在全国的追前面,所有的改革都是这样的,在未来的发展能够作出更好的调整。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要肩负社会责任感。希望我们城市的共享单车行业越来越好。谢谢。
【曹超】:我作为公司白领的代表发言。今天很荣幸参与这次的听证会,感觉深圳市政府,交委事情做了很多,看了整个方案,厚厚的一本,很详细。包括一直以来政府做的手段,怎么控制共享单车的管理,做了很多。首先我们非常认可这份工作。
第二,我今天来是带着两个观点来的,一个是我做企业,也有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问题,都融入到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事业里面,这两个问题我们要一直关注下去。后续希望咱们主管部门在一些细则落实计划中,像我们这样的以后市民经常看到的是城市比较直观的现象,把方案中的东西能够落实,非常期待企业和市民自身在使用这种便捷式的交通服务的时候,都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谢谢。
【陈洁】:我刚才明确表达过自己的意思。今天的听证会虽然是娄主任主持,但是不是交委一家的事,除了城管和交警来了,还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缺位,所以政府各个部门必须要从各自主管的领域出发,群策群力,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做好,使得企业满意,市民更满意。谢谢。
【王雪】:绿色出行,健康环保,一手抓公共资源再分配,一手抓行业有效监管,路圈与停放空间的提升需要时间,共享需要共治,让我们在不同位置,从不同角度,让深圳的公共交通更加美好。谢谢。
蒋雷:我要为交委特别点赞,还有交警和城管,希望这部法规的制订最后不是仅仅只有这几个来的部门,特别是市场监督委在里面也是很重要的。希望这部管理法规的出台,能够方便政府管理,促进企业的发展,同时让市民更加便捷的使用共享单车。谢谢。
【翟小娟】:作为一名深圳市民,我希望深圳山清水秀,空气好,共享单车对空气确实很好,所以我希望会有一个好的结果,最后的方向也是好的。谢谢。
【娄和儒】:你前面那几句代表了深圳市民的心声。
【王小华】:今天我们探讨的高手云集,包括交委的创新治理共享单车办法,包括各方的参与,我真心希望共享单车治理办法能够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标杆。谢谢。
【陈文华】:市民可能不会允许这个城市的共享单车或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再乱停乱放一年两年三年,我们必须有个时间节点,比如说在2018年我们要把这个城市的单车停放状态调整到一个什么目标。谢谢。
【胡勇光】:我以一个案例来总结。北京一个官司,共享单车小区内乱停,物业向摩拜单车索赔百元被驳回,为什么驳回?《单车租赁服务协议》,希望这次听证会,包括后续交委和运营商的努力,真正做到让骑行人把单车停在合规的地方。谢谢。
【杨艳】:希望我们的方案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让已有的单车回归,加大对骑行路权的分配。谢谢。
【古洪涛】:新责任,新担当,听证会上的管理办法希望能够尽快出台,大家一起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施佑生】:这个新事物出来之后,规划可能有些跟不上,市民也有意见,大家的目标一致,都能解决,特别是两个共享单车企业,我感觉他们很有社会责任。同时我也注意到韩处长说到检察院要搞公益诉讼,我想检察院作为国家机关,关注公众利益是对的,但千万不能把检察院管共享单车,这会在全世界闹笑话,两家企业任重道远,别把检察院弄来,否则会很麻烦。
【高原】:在立法出台之后,我们会继续履行社会责任,因为有执法机构的存在,我们希望在后续的立法过程中,能够倾向于保障一些配合度高,服务质量高的企业,我们最终以服务接过导向,使得共享单车越来越繁荣。
【王涛】:如果我没有记错,深圳的立法是全国乃至全世界第一次对共享单车立法,在这个关键时期,正当其时,还是很期待法规能够尽快出台,给这个行业和企业能够在关键时期推一把。在听证之后,会有一些针对具体条款或者内容的制订,我们期待也采取这种公开或者多方参与的方式,真正制定出一部能够解决问题,能够务实的去推动这个行业发展的好法、良法。这是我们的期待。谢谢。
【娄和儒】:还有朱志霖代表,您还有最后的陈述。
【朱志霖】:我没有了。谢谢。
【娄和儒】:两位陈述人?
【韩浩】:今天的会议面对面沟通,作为执行部门我们收益良多,今天的真知灼见,干货很多。作为政府部门,大家也给了很多期盼,在这里我们表个态,认准了方向的事情,我们在操作上和大家一起想办法,推动各方的工作。
我表达三个观点。第一,因为时间有限,很多干货我没有一一回应,我照单全收,完善到后续的工作方案当中。
第二,强调一下倒逼机制。现在政府部门并不怕干活,但是计划不如变化快,市民社会各界的期盼非常多,要求也非常高,我们希望通过倒逼形成齐抓共建共管共治的局面,加快后续的工作推进。
第三,要尊重现状。不管我们怎么样缺,我们可以加快推动。但是我们如果不通过倒逼完善基础设施,也就是说现状停放不了的却硬要停,作为行为人,他可能会承担的是行为人的直接责任。但是作为企业主体,如果没有履行足够的告知和提醒,以及没有针对现有的设施矛盾作出妥善的处理,例如减少投放的安排,一旦影响到出行,影响到行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我们企业还是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所以我们希望尊重现状,我们一起来协商,共同推进,为我们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共同来努力。
我就说这么多。
【曾天林】:报告主持人,我没有了。
【娄和儒】:感谢各位,按照听证的要求,今天下午听证的笔录还要经过听证人的审阅和签字,我们人情味一点,愿意留下签的就现在签,如果有事走了,我们送上门来签。谢谢。
——结束——
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
人大代表杨勤
市民代表岳巍
市民代表朱志霖
市民代表曹超
市民代表胡勇光
市民代表杨艳
市民代表王小华
市民代表陈文华
市民代表翟小娟
人大代表陈洁
政协委员蒋雷
政协委员王雪
市交通协会代表施佑生
消费者协会代表古洪涛
摩拜单车代表高原
ofo单车代表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