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各出租小汽车经营企业、市出租汽车协会: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运发〔2011〕463号)和《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汽车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14〕1号)等规定,我委组织完成了2013年度深圳市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工作。现将考评结果(详见附件1、2)通报如下:
一、量化考评范围
我市82家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全部参与量化考评,包括纯红色出租汽车企业57家、纯绿色出租汽车企业13家、兼有红绿色出租汽车企业11家、纯电动出租汽车企业1家。
二、量化考评结果
全市出租汽车企业量化考评平均分为82.16分。其中,红色出租汽车企业量化考评平均分为84.50分,绿色出租汽车企业量化考评平均分为77.50分,纯电动出租汽车企业考核分值为83.51分。
本次考评共有73家出租汽车企业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9家不合格(60分以下);合格的企业中,共有31家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14家良好(80分以上90分以下,含80分)。
特此通报。
附件:
1.2013年度深圳市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结果(按企业排名)
2.2013年度深圳市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结果(不同出租汽车类型分开排名)
市交通运输委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