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汽车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2018年度深圳市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工作。现将2018年度考评结果(详见附件)通报如下:
一、量化考评范围
(一)我市84家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参与量化考评,总考评车辆数为19618.53辆。
(二)其中有24家企业合并为4家排名。
1.深港合并国贸、国小;
2.鹏程合并深新、天健、深房小出;
3.西湖合并小出、西湖安顺、西湖运输、中南绿色、友联、金通、先达泰;
4.运发合并鹏飞、鹏运、深华华兴、华荣、深华华达、深华荣华、龙运发、旭通。
(三)最终纳入考评排名的有64家企业。
二、量化考评结果
全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量化考评平均分值为91.65分(64家企业)。
本次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中,有28家企业成绩优秀 (90分以上,含90分);17家企业成绩良好(80分以上90分以下,含80分);19家企业成绩合格(60分以上,79.06分以下);不合格企业无(60分以下)。
特此通报。
附件:2018年度巡游出租车企业经营服务量化考评分值表
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