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交通出行 > 出行服务 > 地铁出行 > 出行提醒

交通运输部印发地铁新规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19-10-29 11:40字号:【 视力保护色: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明确了地铁客运服务、乘客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了哪些具体规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28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办法明确,乘客不得在地铁内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

  “日常出行是现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轨道交通是客流密集的公共场所,需要有相对安静和舒适的环境。”王绣春表示,营销、乞讨和外放音乐等活动破坏公共场所秩序,降低乘客出行体验,特别是在高峰时段,容易引发乘客纠纷,规定不得从事营销、乞讨和外放音乐等活动,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针对不得在列车内进食的规定,王绣春说,城市轨道交通列车环境密闭、客流密集,有异味的食物影响空气质量,气味不宜消散,而且乘客携带高温食物可能导致烫伤,北京、上海等地就曾发生一些高温食物导致乘客烫伤的事件,因而规定乘客不得在地铁内进食。

  “考虑到一些乘客有特殊需要,对特殊需要的乘客也进行了例外规定,如婴儿、病人。”王绣春说。

  除了上述规定外,办法还明确了以下乘客行为规范:不得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等。

  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与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衔接的轨道交通车站越来越多,安检互认的需求随之增加,也越来越迫切。办法要求,与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场等相衔接的车站,提供的安检场地应为安检互认提供便利。“主要目的是减少重复安检,减少资源和时间浪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出行服务。”王绣春说。

  办法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应统一标志标识。车站醒目位置应张贴本站首末班车时间、周边公交换乘信息等。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多、结构复杂,标志标识有助于乘客快速获取所需信息,减少乘客滞留。”王绣春说,要求车站醒目位置张贴本站首末班车时间、周边公交换乘信息等,能够方便乘客选择城市轨道交通或者公交出行。

  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底,我国内地共有24个省份的35个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71条。王绣春表示,出台相关规定,对于推动提高城市交通服务质量,提升广大乘客出行满意度、获得感,具有重要作用。(来源:深圳特区报)

        


附件下载


分享到: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