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汽车维修行业已经全面完成实施在用机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经核,有深圳市鹏峰实业有限公司等843家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满足机动车污染治理需求。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深府〔2017〕1号)及《2017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含第一批任务表)》(深治污办〔2017〕43号)的要求,现公布满足机动车污染治理需求的机动车排气检测强制维护单位名单。
上述经营者名单、许可证号等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机动车排气检测强制维护单位名单(截至2017年12月31日)
2.机动车排气检测新增及剔除的强制维护单位名单(2017年12月份)
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