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深圳市顺宏达物流有限公司等1083家道路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粤B40Y79等1108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我委依法注销上述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名下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上述经营者名单、许可证号及营运车辆可登陆我委门户网站查询(网址:jtys.sz.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名单(货运行业)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名单(维修)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企业(货运行业)名下营运车辆
4.深圳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名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