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更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引航安全成为我站在特别防护期的首要工作。上级部门多次下文要求我们开展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提升引航安全。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精神,全面、深入、持续地在我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现引航安全隐患排查程序化、主动化、常态化,不断优化引航安全环境,提升引航安全水平。我站结合引航工作特点,制定了《深圳港引航站引航安全检查暨安全隐患排查暂行办法》,印制了《引航安全检查暨隐患排查记录》分发各部门、各分站,同时要求各分站严格遵照执行并认真填写。
《深圳港引航站引航安全检查暨安全隐患排查暂行办法》做了三项明确要求:一、引航站为引航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方案;分站、部门负责具体落实执行并指定专人做好台账,建立健全引航安全管理档案;二、引航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引航作业是否满足安全作业条件、作业规程;引航员是否遵章守纪;是否正确使用助航设备、通讯设备及救生防护装备等;三、各分站应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设安全隐患排查环节,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汇总并通报全港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记录归档留存。该办法还对雾季、台风季等相关情况和问题做了具体规定。
在特别防护期,只有制度先行,把每个环节都处理好,保证万无一失,才能确保平安引航。(丛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