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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业务办理工作有哪些?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2-10-31 11:19字号:【 视力保护色:      

 

  依据文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及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许可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深交规〔2022〕8号)

  实施时间:本通知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具体办理工作内容:

  (一)市公安机关应对申请参加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是否存在暴力犯罪、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进行背景核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驾驶员的身份信息、记录时间、记录种类等核查结果反馈给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前述核查结果决定是否准予驾驶员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二)出租汽车驾驶员未能持续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条件的,企业应及时更换符合条件的驾驶员提供营运,并将相关信息报告市交通运输局。

  (三)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和区域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分别为3年,驾驶员应在成绩有效期内完成全部考试,市交通运输局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向驾驶员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已经取得其他城市核发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许可的驾驶员,在深圳市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市交通运输局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经注册后,驾驶员方可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仅能在巡游车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中的一种业态注册。

  (五)企业安排巡游车驾驶员从事营运服务之前,应当向市交通运输局提交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为所属驾驶员申请注册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在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注册有效期内,企业与巡游车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的,应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注销注册。

  (六)企业应及时将在本网络服务平台注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完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注册。

  (七)企业应当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及时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注册、注销注册以及其他相关手续,不得侵害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对驾驶员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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