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信用管理机制建设,鼓励、引导相对人主动修复失信信息,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范本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527号)《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起草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并逐项明确了本局实施的行政处罚失信行为分类及修复标准,作为工作指引配套文件(详见附件1、2、3)。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意见”发送至邮箱:zhuxiaobing@jtys.sz.gov.cn
2.来函来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公路主枢纽大厦1702(法规处),电话:83165176。信封上请注明“规范性文件意见”字样。
附件:
1.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2.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分类标准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