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我局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我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为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管理办法制定的科学性,现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19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1611室(邮政编码: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zc_zzb@jtys.sz.gov.cn。
附件:
1.《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起草说明
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