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大四新技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促进我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函〔2022〕9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十大计划”的通知》(深府办〔2023〕1号)等文件,我中心决定立即开展四新技术征集工作,并编制发布《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领域四新技术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技术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交通公用设施建设领域的四新技术,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慧工地数字化、先进工程技术、新工艺工法、新设施设备、新材料能源等。
二、征集要求
新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产业政策要求;
(二)能够体现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理念;
(三)具备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先进适宜等特点;
(四)适合在深圳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五)能够满足工程伦理审查要求。
三、征集方式
(一)材料申报。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征集范围和要求的四新技术,认真填写《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领域新技术信息表》(详见附件1)。
请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信息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田汽车站412,电子版(Word版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x@jtys.sz.gov.cn,邮件正文请写明单位和联系方式。
(二)遴选公布。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征集技术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将其列入《技术目录》,对外公布。
四、目录应用
我中心鼓励工程建设项目积极应用新技术,将在由我中心所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中大力推广《技术目录》应用,并积极向市交通运输系统其他单位及行业协会推荐,推动相关技术落地。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领域四新技术信息表
2.承诺书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