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我处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对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了修编,形成《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导则》),经市交通运输局审议通过,于同年12月予以印发。近一年执行过程中,我市公交车型小型化进一步发展,经与市公共交通业务主管部门沟通,我市大、中、小型公交车比例由6:2:2逐步调整为4:4:2,为更好适应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现针对《导则》蓄车位设置比例补充说明如下:
《导则》4.2.2条“施划多种蓄车位的配建公交首末站,大型蓄车位数量比例不宜小于总蓄车位数量比例的50%”,补充说明后修改为:“施划多种蓄车位的配建公交首末站,大型蓄车位数量比例不宜小于总蓄车位数量比例的50%,中型蓄车位数量比例不宜小于总蓄车位数量比例的30%。”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正式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