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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关于《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2022年修订版)》蓄车位设置比例补充说明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4-01-03 10:55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2022年,我处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对相关技术标准进行了修编,形成《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导则》),经市交通运输局审议通过,于同年12月予以印发。近一年执行过程中,我市公交车型小型化进一步发展,经与市公共交通业务主管部门沟通,我市大、中、小型公交车比例由6:2:2逐步调整为4:4:2,为更好适应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现针对《导则》蓄车位设置比例补充说明如下:

  《导则》4.2.2条“施划多种蓄车位的配建公交首末站,大型蓄车位数量比例不宜小于总蓄车位数量比例的50%”,补充说明后修改为:“施划多种蓄车位的配建公交首末站,大型蓄车位数量比例不宜小于总蓄车位数量比例的50%,中型蓄车位数量比例不宜小于总蓄车位数量比例的30%。”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正式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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