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 774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交质管字 〔2024〕 1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广东省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市管参评在建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月7日。被公示的参评项目或单位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7日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必须有监理企业、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并当面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必须署联系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受理机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受理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月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市管在建项目名单公示表(深圳市)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