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粤交〔2021〕3号)、《深圳市汽车站站级验收与评定工作方案》(深交字〔2020〕545号),前期原龙华汽车站在确保安全营运、符合报建条件、不影响车站正常功能的前提下对照《深圳市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标准(试行)》对车站部分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原站级由一级A类调整至一级B类(详见附件)。经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龙华汽车站的设施配置符合一级车站B类申报级别标准。根据《深圳市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标准(试行)》的规定,现将龙华汽车站级别验收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紫竹七道16号市交通运输局1905室。
受理电话:0755-83799031。
公示期限:自公示通告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龙华汽车站站级验收公示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