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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申报和认定相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07-14 16:07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交通运输委交通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深交〔2017〕152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交通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市交通运输委交通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分类认定标准事宜

  (一)施工总承包是指:

  1.承包某一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

  2.承包某一项目中按里程桩号划分的标段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的。

  3.以施工单位为主体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

  (二)主体工程承包是承包道路、桥梁、隧道的主体结构施工,具体如下:

  1.承包工程内容为道路,不含桥梁和隧道的,其主体工程应同时包含路基和路面。

  2.承包工程内容为桥梁,不包含道路和隧道的,其主体工程应同时包含桥梁的基础、下部结构和上部结构。

  3.承包工程内容为隧道,不包含道路和桥梁的,其主体工程应同时包含隧道的洞身衬砌和洞门构造物。

  4.承包工程内容包含道路、桥梁、隧道等两种构筑物类型以上工程的,认定为主体工程承包。

  (三)专业工程承包是指承包某一工程中路基、路面、道路安全设施、交通机电设施、消防、绿化、照明等单项工程之一施工的。

  二、各单位申报资料中须明确注明申报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的类别。

  特此通知。

市交通运输委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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