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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滨大道一期A段(听海路-西乡大道)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06-22 15:44字号:【 视力保护色:      

 

  宝安中心区城市功能持续提升,由组团中心转变为区域和市域中心,亟需以特区一体化为契机,强化宝安中心区与前海的交通基础设施衔接,打通联系通道,充分利用毗邻前海的区位优势;为此,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拟建设深圳市海滨大道一期A段(听海路-西乡大道)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报告书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评审之前,应编写公示简本,向公众公布,待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之后报海洋主管部门审批。现对简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海滨大道是深圳西部沿海的城市快速路,从南山接滨海大道至沙井,一期A段是其中前海至西乡大道的一段,全长约5.5km。海滨大道一期A段,在工程上分为两段:前海湾段和宝安中心区段。前海湾段:南起前海听海路,接桂庙路二期,北至海澜路,长约1.6km。宝安段:南起海澜路,北至西乡大道,全长约3.9km。主线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为80km/h;主线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红线宽度为80m。本次评价的对象是前海湾段(约1.6km)和跨西乡河段(约81m)。工程投资621251.10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1、海洋水文动力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水文动力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

  在海底隧道围堰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的是围堰分段施工,没有阻断前海湾内的水流联通,虽然施工过程会对项目用海附近区域产生一些影响,但影响的幅度很小,而且影响范围很小,对外海没有影响。

  2、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

  施工期,临时围堰占用局部海域,临时围堰对过水面积、水流运动影响较小,不致引起严重的泥沙冲淤,不会影响岸线的稳定性。

  隧道工程竣工后,围堰将拆除,海床表面按原貌恢复,此时工程对海床冲淤环境不产生影响。

  3、海水水质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水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

  施工泥沙的扩散方向基本与潮流方向相同,由于本项目在前海湾内部,并且此区域水深较浅,因此悬沙主要在前海湾内扩散。海底隧道(听海路-西乡大道)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主要分布在海底隧道两侧,主要是向海底隧道西南侧靠近口门的方向扩散;海底隧道(跨西乡河处)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主要也是分布在海底隧道两侧,主要是向西乡河下游方向扩散;由于前海湾内水流较弱,不利于悬浮泥沙的扩散,高浓度区域范围相对比较大,主要分布在海底隧道用海区域及其临近范围。

  本项目工程所有工况施工过程中,超Ⅰ、Ⅱ类水质(>10mg/L)面积为1.90km2,超Ⅲ类水质(>100mg/L)面积为0.36km2,超Ⅳ类水质(>150mg/L)面积为0.21km2。

  4、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预测

  工程对沉积物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水工作业对底质环境的改变以及水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沉降导致。

  项目所在海域的沉积物质量状况较好,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和沉降后,沉积物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严重变化,仍将基本保持现有水平。

  5、海洋生态环境(包括渔业资源)环境影响

  水工作业改变底质开挖范围内的底栖生态环境,水工作业时产生的悬沙会不同程度影响作业点周围的生物,附近的游泳生物被驱散,浮游动、植物的生长受到影响。

  本项目用海造成海洋生物资源直接损失量为:底栖生物和潮间带生物的总损失量约为3.13t,鱼卵仔鱼为5.65×105尾,游泳生物12.2t。建设单位应对这些生物资源损失进行赔偿,并主动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

  6、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评价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红树林、养殖区(正在拆除)、幼鱼幼虾保护区等。涉海工程施工期产生的SS浓度10mg/L增值对幼鱼幼虾保护区、珠江口经济鱼类繁育保护区、红树林分布区、养殖区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养殖区正在拆除,本项目施工时养殖区已不存在,因此不考虑其影响。红树林对悬沙不敏感。

  幼鱼幼虾保护区为-20m以浅海域范围,施工作业产生的SS浓度增值10mg/L对幼鱼幼虾保护区的影响范围约1.73km2。对幼鱼幼虾保护区而言,其保护期为3月1日至5月31日;保护期间禁止底拖网渔船和拖虾渔船及以捕捞幼鱼幼虾为主的其它作业渔船进入生产。本项目水工作业与幼鱼幼虾保护区的保护要求不冲突。

  7、污染事故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不利天气条件下如热带气旋等使围堰坍塌以及施工船舶碰撞导致溢油事故等,但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在采取了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对策措施,本项目的建设从海上污染风险防范的角度考虑可行。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水工作业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安排好挖掘位置和进度,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控制施工队伍生产生活污水及船舶垃圾的排放。

  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施工期间安排受过训练的人员进行观察;观察到附近海域无哺乳类保护生物活动方可开工;施工前如发现后及时驱赶;施工期间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进行驱赶;采取超声波等措施将其驱赶至安全区域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密切观察作业区域及临近水体是否有哺乳类保护生物活动,一旦发现,船舶应及时避让。在施工期间过往和进出港区船只应限制航速在10节以下,以防螺旋桨碰撞致死或受伤。

  营运期隧道冲洗废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建议本项目导致的海洋生物损失补偿费用应用于人工放流等,进行生态补偿和生态恢复。

  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本工程位于前海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本项目用海与10mg/L包络范围亦位于前海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本项目用海选址符合其海洋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因此,该项目选址与所在海域的海洋功能区划是相符的。

  另外,项目用海选址和项目建设与《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综合规划》、《宝安综合规划》等要求相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用海符合相关的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政策要求。

  2、项目用海的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是新增宝安中心区与福田-罗湖、南山-前海等快速联系通道的需要;是破解“蜂腰状”交通格局,缓解西部二线关口通行压力的需要;增强宝安与前海交通联系,促进组团融合发展的需要;打通福田—罗湖中心组团快速联系广州、东莞及珠江西岸第二条通道的需要。

  深圳市海滨大道一期A段(听海路-西乡大道)工程跨越前海湾和西乡河,线路由相关规划确定,项目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一级类)中的海底隧道用海和跨海桥梁(二级类),建设和营运需要用海,本项目的用海是必要的。

  3、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项目主要污染物为施工产生的SS,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项目水工构筑物建设、清淤清障工程等,主要体现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其影响是暂时的,可采取措施加以修复。

  综上所述,经过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补偿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工程的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文本。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也可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联系环评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目前项目周边海域的环境状况?主要的环境问题?(2)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5)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公众咨询时间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咨询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地  址:深圳市福田交通枢纽四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5-82787102

  传真:0755-82787153  E-mail:jszx@sztb.gov.cn

  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0-84458261

  传真:020-84458261  E-mail:jszx@jtys.sz.gov.cn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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