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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优秀项目管理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发布时间:2017-05-15 11:21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委属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鼓励优秀企业以高水平的项目管理团队参与委属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实现交通建设项目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根据《市交通运输委交通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深交〔2017〕152号,详见附件)的相关规定,即日起,我委将开展优秀项目管理团队(以下简称优秀团队)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1.获奖项目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报施工总承包类优秀团队的申报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申报专业工程类优秀团队的申报单位,须具备相应类别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获奖项目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外的:申报施工总承包类优秀团队的申报单位注册地为深圳市的,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注册地为非深圳市的,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申报专业工程类优秀团队的申报单位须具备相应类别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二)申报团队主要成员要求。

  1.申报团队主要成员要求近5年度(以获奖时间为准)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负责管理的交通建设工程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最高奖。国家级工程质量最高奖包括交通部公路优质工程奖一等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市政工程金杯奖、建筑工程鲁班奖。申报单位须在申报之日前3年内无单位行贿犯罪记录。

  2.申报团队主要成员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负责生产)3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企业为申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副经理(负责生产)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职称类别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申报团队成员在申报之日前3年内所负责管理的项目不得出现较大或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资料

  (一)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二)申报当日前5年内的获奖证书;

  (三)所申报团队主要成员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业绩证明和简历等);

  (四)申报当日前3年内,所申报团队主要成员所负责管理的项目未出现较大或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

  (五)申报当日前3年内,申报单位无单位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由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或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申报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

  三、申报方式

  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报送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建设管理处,联系人:艾传顶、张恒,联系电话:0755-83165244、83168235。

  申报资料电子扫描件一式两份,采用光盘刻录。

  申报资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采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封面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所有申报资料现场核验原件。

  申报人员需持有企业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四、申报时间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18:00时。

  后续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18:00时(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附件:市交通运输委交通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市交通运输委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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