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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第一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工作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0-11-30 14:27字号:【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开展第一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项目

  第一批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行驶里程统计期间为2018年11月14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二、奖励对象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对象是从事纯电动泥头车运营,产生超额减排效果的单位,即纯电动泥头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单位。

  纯电动泥头车在市内发生过户的,以提出申请时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奖励对象。纯电动泥头车转出本市的,取消奖励资格。

  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其车型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整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大于350kw,按照满载等速法续驶里程大于300公里,以工信部公告和《汽车整车产品定型检验报告》为准;满载最大爬坡度应大于50%,以《汽车爬陡坡试验方法》(GB/T 12539-2018)专项测试报告为准。

  (二)已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SZDB/Z284-2017)车型目录,以相关公告为准。

  申请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的车辆,首次投入营运时间应在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以车辆《道路运输证》时间为准。

  三、奖励标准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最高金额为80万元/车。

  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按运营里程数进行核算,每公里奖励标准为:80万元/22.5万公里(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受理时间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3日。

  (二)受理方式:通过“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申报,同时提交《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申请书》。

  五、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

  纯电动泥头车所有人登陆“深圳市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奖励资金申请书。申请单位对申请书内容签字签章确认后,上传回申报系统,正式提出奖励资金申请,同时将书面申请书提交市交通运输局。

  (二)受理及审查

  申报系统自动对比申请单位、车辆及金额等信息;通过申报系统核验的,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对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三)公示

  市交通运输局将审核通过的奖励资金申领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可书面提出异议调查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申请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调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奖励发放

  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给申请企业、生产企业共同指定的资金账户。

  六、咨询电话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物流发展处咨询电话:0755-25266705。

  七、监督电话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755-12328。

  特此通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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