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首批纯电动泥头车(2018-2019)运营里程考核及超额减排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7号)规定,自2020年12月18日起,从事里程数据统计的新能源车辆专用整车动态数据监控平台应符合《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32960.3-2016)技术要求,故我局对2020年12月纯电动泥头车行驶运营里程数据分开进行统计公示,现将2020年12月1日-17日的纯电动泥头车行驶运营里程数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1日。公示期间,对营运里程存异议的车辆运营企业,可提出申请重新统计本期里程数据。异议申请需提供同时期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里程数据证明,以及车辆行驶轨迹、车辆运行日志、业务合同等佐证材料。
特此通告。
附件:纯电动车辆运行里程监测数据表(2020年12月1日-17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