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个别单项费用存在测算取值偏高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市审计部门的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对现行公交财政补贴政策进行了修订,对于不应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成本进行剔除,严控补贴金额。同时,我局还将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出资人的监管职责,切实加强企业成本管控力度。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市交通局对国家新能源车运营补贴政策指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市审计部门的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对现行公交财政补贴政策进行了修订,夯实了公交企业申报主体责任,对因车辆里程未达到补贴标准导致未足额申领补贴资金的部分,将在企业运营补贴中进行扣除,进一步加强了政策指引。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关于燃油车实际载客里程未达到补贴标准,造成燃油费价格补贴高于实际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5月,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已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公交财政补贴方案》(深交〔2020〕113号),对燃油费价格补贴及运营补贴的核算方式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正了燃油费价格补贴的测算偏差。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关于市交通局公交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及结算环节的财务核算不规范、结算流程不够细化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市审计部门的要求,我局已将相关会计账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编制出台相关制度文件,细化公交运营补贴的结算流程,明确补贴结算审核、复核涉及的文件资料明细,规范会计账目记录,实现对拨付及结算全流程的风险把控。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五、关于预约类巴士平台服务费纳入本轮规制成本会扩大规制成本范围的问题的整改措施
按照市审计部门的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部门对现行公交财政补贴政策进行了修订,将企业预约类平台服务费纳入预约类线路的直接运营成本,在规制成本范围中进行了剔除。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六、关于公交企业长期采取租赁方式租赁公交场站,且频繁搬迁,不利于节约财政资金的问题的整改措施
按照市审计部门的要求,我局已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出台了《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指引(修订)》,有力促进了配建公交首末站的用地落实与规划实施,并积极协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等部门,通过已批未建用地、国有储备用地等途径积极争取、拓宽公交场站供给。在我局的全力推动下,2020年共新增、延期临时公交首末站以及立项建设永久产权公交首末站用地共21处,面积约10万㎡。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七、关于车辆保有量计算不准确的整改措施
按照市审计部门的要求,我局已对公交财政补贴智能化考核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编制了运营指标统计操作细则,逐步实现考核数据收集、核算等全流程工作的智能化、自动化开展,减少人工干预,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精准性。
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