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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更新我市行政区域内港口货运源头单位的通告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1-03-30 18:08字号:【 视力保护色: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期我局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港口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梳理,并对相关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货运源头单位名单进行更新(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港口货运源头单位一览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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